申城“众创空间”首次获得营业执照

10.07.2015  11:56


  “苏河汇”是一处新兴众创空间,吸引了众多创新创业企业入驻。但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时却遇到了尴尬:根据此前“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来表述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规定,苏河汇只能使用“投资管理”来表述行业及经营范围。7月9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长宁区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在企业名称、经营范围、集中登记给出较大突破。受惠于此,苏河汇现场领取了“上海苏河汇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将能名正言顺地开展创客空间管理服务。据了解,这也是全市首家用“众创空间”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业。

  根据这份合作备忘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在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住所登记、出资方式、融资渠道、注册登记便利化、商标培育、大数据分析、信用信息公示等多个方面,对长宁区创新创业企业给予支持。

  比如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此前因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无法及时、准确更新,导致新兴行业名称、经营范围不能按其行业特点或国际惯例表述。大量从事天使投资、创客空间的企业,其名称、经营范围只能表述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等。此次备忘录里明确:允许诸如“创新科技”“创业服务”“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天使投资”等开创性的行业表述和经营范围。

  同时,市工商局支持长宁区加大对花园洋房、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或土地资源的功能改造,放宽企业住所的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将非居住用房的房屋用途作为审查内容;实行一址多照登记制度,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投资关系的企业在同一地址的非居住用房登记注册。

  为进一步释放场地登记资源,长宁区在全市率先制定并出台了《长宁区企业住所登记管理细则》。细则中明确,允许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各类园区、众创(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提供并经确认备案后的场地进行集中登记。

  备忘录还明确,市工商局鼓励长宁区内的创新创业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域名权、技术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等进行出资,盘活企业资产,积极通过办理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登记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梳理信用信息良好的创新创业企业,向银行推荐,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同时,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在长宁区先行先试。在各类园区、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推行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