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消保委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体察:家乐福、欧尚提高退货门槛

13.03.2017  13:36

  东方网记者程琦3月12日报道:《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于今年3月15日将正式实施,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的义务,并增强了可操作性。东方网记者了解到,日前上海市消保委针对32家电商网站,涉及日用百货、母婴产品、家具家居、纺织服装等多个领域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开展消费体察。

  据了解,本次体察是上海市消保委在2月8日至2月24日期间,针对网站平台销售的电子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等类别,共计224件商品进行的消费体察。

  体察中发现,大多数电商网站能够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售后服务条款中明确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政策,并对适用和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进行了明确约定。其中,有10家电商网站在实际购物的操作环节中,能够做到在商品信息和结算2个页面的显著位置,分别以文字、图标等形式进行“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告知和提示。在模拟购物的实际体验中还发现,多数电商网站能够做到按照售后承诺,满足消费者的退货需求。

  不过,体察中发现部分电商企业还存在显著告知不显著,缺少结算前的确认提示的情况。其中,有11家电商网站仅在商品信息和结算其中的1个页面做到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政策的情况告知,但有10家以销售服饰类商品为主的电商网站,虽然在其网站的售后服务总政策中写明“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条款,但在实际购物环节中,针对不宜退货的具体商品,既没有通过显著方式进行告知,也没有设置相关的提示和确认程序。

  这10家电商网站分别是罗莱家纺、Levi’s、邦购网、C&A、施华洛世奇、ESPRIT、ZARA、阿迪达斯、欧尚、母婴之家。

  此外,体察中还发现部分商家限制退货方式,提高无理由退货门槛的情况。根据即将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与消费者约定退货方式,但不应当限制消费者的退货方式。而家乐福和欧尚网上超市均要求消费者自行前往实体门店办理退货,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给消费者退货设置了障碍。

  时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手机APP进行购物,东方网记者了解到,本次体察还对各家电商网站的APP客户端进行了相关调查,发现在部分电商网站APP客户端页面中,无法找到有关售后服务和退货政策的相关条款,相比较网站页面,APP客户端在售后条款等信息的明示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个别网站还存在不合理设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范围的问题。

  【消费提示】

  上海市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在享受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正规的、知名的大型电商平台进行购物,在购物前应查看网站的售后服务条款,在对网站的退换货政策充分了解后再进行购物,避免发生退货情况时,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在选购商品时,应注意查看选购的商品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政策,如网站对商品退货信息的标注不明确或存在异议,可事先与客服进行沟通确认,并注意保留相关对话证据,为事后维权提供保障。

  3、在行使“无理由退货”权利时,应注意保存商品完好,根据网站明示的无理由退货期限,尽早提出申请,并按照与网站客服约定的退货方式退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