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境污染“零容忍”宝山区环保局“五个入手”落实新环保法

01.06.2016  04:51

 

自去年1月1日新环护法实施以来,宝山区环保局通过“按日计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组合拳,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共对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20件,罚款金额1402.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5件,对区域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一是从专项行动入手。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五违”整治、“治污”、黄标车、加油站、餐饮企业、燃煤锅炉、工艺废气、一类污染物、畜禽养殖场、危废废物、实验室废物等多项“春晓”系列行动,有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放大执法成效,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最优环保守法氛围。

二是从新杀手锏入手 。启动“按日计罚”案件35件,并开出上海市最大“环保罚单”,作出“限产停产”和“查封扣押”案件5件。

三是从创新方法入手 。围绕“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推行“一线法”工作,即管理部门整合“一门式”监管,监督监察过程“一杆式”执法,信访调处先行“一公里”,通过夜间执法、换位执法、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环境执法不分昼夜,并且严格恪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行政命令闭环运行。

四是从部门联动入手 。与公安、检察、安监、食药监、城管等区相关部门开展交流和联合执法,建立联络人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机制、联席会议和重大案件会商制度,进一步理顺行刑衔接协同机制,不断加大对于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

五是从夯实基础入手 。通过移动执法平台的开发,稳步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探索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打造“阳光执法”。以许可证核发、后督察、稽查、综合执法等方式对企业治污实施分类管理、有序推进,做到重点企业深入查,一般企业全面查。同时将案件审理小组模式优化为法制工作小组模式,以法制决策支撑环境执法,按照审查同步开展、定期总结回顾的工作思路,将“三监联动”的工作方式融入日常执法,提升执法效率。(宝山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