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启动长三角区域大气排污权交易试点

27.01.2016  15:21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环保部加快启动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近日,环保部总量司召开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讨论会,财政部经建司、三省一市环保厅(局)、环境规划院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构建长三角区域排污交易机制初步考虑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讨论。

会议明确在环保部统筹协调下,上海市牵头,三省一市协商研究建立区域排污交易机制,以市场机制促进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以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架源为突破口,污染因子覆盖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结合“十三五”区域总量控制和行业总量控制等新要求,加快完善试点方案,编制试点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则文件,力争2016年3月底提交环保部研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