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环保局四项措施做好新《环保法》宣传准备

22.07.2014  08:36

为确保环保服务对象在新环保法实施(2015年1月1日)之前更多地了解、掌握、落实环保法,长宁区环保局从五个方面抓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确定不同宣讲内容。局根据“监管、监察、监测、宣传”等环保工作职责分解细划新《环保法》内容,确定不同的宣讲内容并准备宣讲材料,同时邀请市环保局法制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二是确定不同的服务宣传对象参加培训。目前已统计重点企业培训437家,街镇领导及居委干部等监管、监察人员527名。三是了解不同环保法需求。为增加宣传的针对性,局领导分别走访部分企业、街镇、创建小区,了解他们对新《环保法》的了解、认知和掌握程度。从走访了解到的情况看,企业、街镇、创建小区对新《环保法》了解不多,不熟悉、不掌握现象较为普遍,对新《环保法》培训寄予很高的期望。四是结合工开展作先行宣传。在全面培训尚未开始之前,局领导、局人员、服务窗口,结合工作在不同场合进行有针对性讲解、宣传《环保法》,并送部分单位和人员《环保法》读本。(长宁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