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环保局召开新环保条例宣传贯彻会议,进一步提升建工企业环保意识

11.10.2016  16:02

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下简称《新条例》)于2016年10月1日全面实施。9月29日下午,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新条例》,使本区在建工地施工企业及时了解自身相关法律责任,虹口区环保局邀请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徐捷进行《新条例》宣传贯彻培训。副局长马前同志主持会议,全区在建工地施工企业负责人以及环保系统的执法和监测人员参加了培训。

徐捷高工就近期颁布实施的《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方法》等文件以及《新条例》中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和法律条款进行了详尽细致的解读与分析,重点强调了建筑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和环保义务。马前同志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施工企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新条例》中相关法规内容及相应法律责任,提升治理污染的主动性;二是区环保局要继续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与区建管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工地的扬尘、噪声的污染控制,进一步提升虹口区的环境质量。(虹口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