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大户"今年不放了!记者随警深入社区体验禁放宣传

01.02.2016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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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报·新民网】待嫁新娘穿着婚纱在禁放《承诺书》上签字;年年春节都要花30多万迎财神的“燃放大户”,今年承诺不放了;做过烟花爆竹生意的服装店老板娘,不但自己响应号召,还动员同行都把藏在家里的存货拿出来,集中上缴;市政协委员专门写信感谢警方细致、周到的工作……

  今年春节,是《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后的首场“大考”。“爆竹声中辞旧岁”曾是流传了两千多年的传统民俗,要在一夕之间成为历史,绝非易事。连日来,上海警方在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社区群众的宣传教育上:一户户登门拜访,一家家促膝谈心,一次次征得承诺,用汗水换得百姓的理解。

  近日,记者跟随社区民警深入社区,亲身体验了一番禁放宣传背后的辛劳。

   走家串户无遗漏

  昨天上午9时,开完晨会的民警郭盛华夹着厚厚一叠禁放宣传告知书和禁放《承诺书》出了门。“还有几十户居民家要跑,跑完了,我这块的宣传就全覆盖了。

  31岁的郭盛华是长宁区新华路街道东镇居委会的社区民警,管理的辖区有3000多户居民。这些日子以来,他每天除了常规工作外,还多了一项任务,就是挨家挨户上门宣传烟花爆竹新《条例》,同时动员居民签订禁燃《承诺书》。

  记者跟随郭盛华来到法华镇路101弄的一个老式小区。“9号的王老伯上次来过一趟,没见到,今天再跑一趟。”郭盛华告诉记者,每一家都要通知到,这是职责所在。

  敲开门,王老伯正好在家。郭盛华把说了无数遍的一段话又对王老伯复述了一遍:“我们是派出所民警,今年外环线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我们上门来告知一下,希望居民能配合我们警方的工作。过年的时候注意下,不但自己不要放,如果看到别人放了,也及时通知我们……

  王老伯显然早已知道了新规,一口答应,并痛快地在《承诺书》上签字。“阿拉晓得咯,放了交关年数,现在有了法,再放就是违法,违法的事情是不好做的。

  出了门,郭盛华告诉记者,像王老伯这样配合的居民占了绝大多数,极少数不愿签《承诺书》的居民,也都表示肯定不会放,只是因为对要签字的事情比较谨慎。

  接下去跑了几家,连吃了闭门羹:家中无人。郭盛华把这些地址抄下来,回头通知居委干部晚上再次上门。“3000多户居民,不能有一家遗漏。”郭盛华透露,很多社区民警为了这项工作,都把上班时间往前拨,就是为了争取在居民出门前全都通知到。

  “上个礼拜,哈密路王满小区居民胡阿姨的女儿出嫁,社区民警陈激一大早就上门发放告知书,宣传禁放新规,新郎新娘都表示理解和支持,新娘还穿着婚纱签订了《承诺书》呢。

   我年纪大,听我的!

  中午吃过饭,郭盛华和另一位社区民警王程韬又出发了。王程韬告诉记者,除了本地居民,长宁警方还将辖区内婚庆、殡葬行业以及即将开业的店铺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

  在凯旋路上的米加婚礼婚纱会馆、中飞婚庆礼仪服务公司,公司负责人告诉民警,之前一直有帮新人采购烟花爆竹的服务,最近民警接连上门宣传后,已取消了该项服务,并向客户作了解释。“客户们都能理解,也表示支持。

  长宁地区境外人士居住也较为密集,以往留在上海过春节的外籍居民大都入乡随俗,燃放烟花爆竹感受中国年的气氛。郭盛华告诉记者,根据“新规”,境外人员在禁止、限制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样要受到处罚。“分局为确保宣传无死角,把外环内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做成了中、英、日、韩文对照的海报,在涉外小区和商务楼内张贴、发放,确保外籍居民同样知晓并遵守新规。

  回去的路上,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去平武路一趟,有居民上缴烟花爆竹。”郭盛华电话叫了消防专管民警朱亭,专门开了辆警车去运烟花,不想到了现场傻了眼:一箱箱还没开封的烟花爆竹在125号的服装店门前堆成一座“小山”,开来的警车根本放不下!“马上回去,换辆大车。

  等车的过程中,记者采访了上交烟花爆竹的服装店主方静。方阿姨告诉记者,这些烟花不是她一个人的,而是她动员了不少去年做过烟花爆竹生意的小老板,一起上交的。

  “我和大家说,今年不能卖了,也不能放了,藏在家里不安全,不如交出去。大家一开始都舍不得,毕竟成本就好几万呢,有人还想留着做人情、送朋友,我马上告诉他,别害别人!”方阿姨说,最后还是她一锤定音:“都别搞了,我年纪大,听我的!也别心疼,想想赚的时候。

  很快,郭盛华和朱亭开来了一辆大车,把17箱烟花爆竹全部装车运走。临行时,他们紧紧握着方阿姨的手再次表示感谢。“碰上这么支持我们工作的老百姓,真的很感动!

   燃放大户”不放了

  禁放宣传,也有“钉子户”。为了让辖区居民主动改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静安分局除了采取入户发放宣传单,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在小区多媒体平台投放宣传视频,签署禁放意向书、网上互动等形式,各派出所还主动对接街道居委,收集往年的“燃放大户”重点名单,一对一宣传,一个个“拔钉子”。昨天,记者在曹家渡派出所就听到这样一个故事。

  家住康定路1268弄静鼎安邦的居民俞承志,是一名私营企业主,为了来年公司经营更好,他每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都要花上30多万。社区民警陆斌意识到,如果这个“燃放大户”今年都不放了,那对辖区其他居民一定会有很大影响。为了啃下这根“硬骨头”,陆斌带齐了各类宣传资料,一次次上门讲述禁放政策的意义和相关处罚力度,但俞承志告诉民警:今年除夕可以不放,但初五的“迎财神”他一定会放。

  一下子转变观念习惯的确有些难,正好最近静安分局接连抓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案例,每有一例,陆斌就用微信转给俞承志。一次,陆斌终于接到俞承志回复:“陆警官,谢谢您的提醒!

  陆斌一看有戏,说明老俞思想上起了涟漪。陆斌决定趁热打铁,和街道负责人又去了俞承志的办公室,开门见山地说:“迎财神”目的啥?是保佑企业多赚钱。如果侬俞老板年初五坚持要放烟花爆竹,那最终公安机关处罚下来,影响到正常的经营,得不偿失的还是您的生意。

  一番话说得老俞神色阴晴不定,有所触动。前几天,俞承志突然给陆斌打电话咨询:“电视上最近都在说,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处罚,会影响就业、征信、出国,是真的吗?”陆斌告诉他:“对!这可不是小事,会留下记录,影响你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后还可能和市政府征信系统挂钩。”就这样,社区民警陆斌为了“公关”这个“重点”,软硬兼施、耐心劝导,最终得到了俞承志“不再燃放”的承诺。

  民警们的辛劳,老百姓都看在眼里。最近,家住达安花园的市政协委员杨德钧专门给市领导写信,感谢派出所民警为了禁放工作付出的汗水与辛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