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出台“熟制小龙虾”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03.02.2016  17:22

  昨天,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熟制小龙虾》(征求意见稿),要求今后无论餐馆烧龙虾还是包装出售的熟龙虾,都必须达到一系列指标,比如肉质紧密有弹性才算符合标准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是以淡水活体小龙虾为主要原料,经过挑选、清洗,适量添加食用盐、葱、姜、香辛料调味,经熟制、冷却、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制成的食品,也包括经现场烹调制作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征求意见稿”里还特别注明:“体表光洁,无附着物,腮灰白色或土黄色,无异味。”

  目前,小龙虾原料大多数来源于江苏本地,以盱眙、洪泽、金湖等地区居多。“征求意见稿”要求,如果烧好了冷餐包装销售,那么应标注烹饪或加工方式。熟制小龙虾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不限定产品保质期,但如果是包装出售,需在包装标签上说明。

  龙虾是否卫生,首先能从外观上看出来,“征求意见稿”对于“感官”这一项,也作出了规定,“应成自然弯曲状,无直体虾,虾体完整、甲壳间联结紧密、不破裂、去壳后肉质紧密有弹性;具有鲜活淡水小龙虾加工后固有的色泽和光泽”等。

  据悉,此前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省内61个样品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测,样品各指标的检验结果可以满足标准设定的要求。

  摘编自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