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减少烟花爆竹燃放,过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的春节

04.02.2016  14:05

烟花爆竹燃放是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每年的除夕和年初四晚上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时段,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大量集中燃放的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在短时间内急剧上升。
      根据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历史监测数据分析,2013年至2015年大年初一凌晨全市平均PM2.5小时浓度瞬时峰值分别达524μg/m3,290μg/m3和67μg/m3,较前一日最低小时浓度值分别升高503μg/m3,166μg/m3和40μg/m3。其中,2013年和2014年初一凌晨PM2.5峰值浓度分别为日均浓度标准限值(75μg/m3)的6.99倍和3.87倍,2015年未超出标准限值。
      2013年至2015年大年初五凌晨全市平均PM2.5小时浓度瞬时峰值分别达280μg/m3,62μg/m3和115μg/m3,较前一日最低小时浓度值分别升高211μg/m3,49μg/m3和38μg/m3。其中,2013年和2015年初五凌晨PM2.5峰值浓度分别为日均浓度标准限值(75μg/m3)的2.81倍和1.53倍,2014年未超出标准限值。
      近年来,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市民环保意识持续提升,本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成效显现,烟花爆竹燃放对全市空气质量的影响逐步减小,无论是超标程度还是短时浓度升幅均呈下降趋势。今年,《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一)国家机关驻地;(二)文物保护单位;(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八)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相信,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加上市民的积极配合,烟花爆竹对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还将进一步降低。
      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测信息,春节期间,本市空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差,空气质量不容乐观,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移风易俗,减少烟花爆竹燃放,过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的春节。

 


附图1  2013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全市平均PM2.5小时浓度变化

 
附图2  2014年和2015年大年初一凌晨1时
全市PM2.5小时浓度空间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