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建筑学院举行“烈士纪念日”百人签字纪念活动 ——人民英雄 永垂不朽 继承先烈 复兴富强

01.10.2014  00:56

      “伟大的国家不会丢弃过去的历史,挺立的民族不会忘记自己的英雄”。随着我国第一个法定烈士纪念日的临近,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及《共青团中央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庆祝新中国65华诞  青春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引导大中学生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大中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环境与建筑团委学生会于2014年9月29日,在学校五食堂前开展百人签字纪念活动。这是传承中华民族气节血脉、弘扬烈士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革命精神永垂不朽,环建学子薪火相传”,在整齐嘹亮的口号声中活动如期展开。活动期间,工作人员为驻足在展架前的学生们介绍烈士纪念日的起源以及活动举办的意义,同学们听后深以为然,并积极的参与到活动中来,争相在长达6米的“深切缅怀中华烈士,励志成才振兴中华”横幅上签名以纪念先烈。更有同学在横幅上书写《诀别书》一诗,以此来表达自己对革命烈士的缅怀之情。除了百人签字,同学们还参与了敬献寄语活动,在便签上书写为烈士纪念的寄语。“缅怀先烈,谨记历史”、“名留青史,百世流芳”、“为了忘却的纪念,中华民族之烈士精神永垂不朽”等等真挚的话语,表达了同学们对烈士深切的怀念与敬意。在活动过程中,一名接受采访的同学说道:“烈士们为正义事业献身的高尚品质,体现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气质。为这些可敬的人设立国家纪念日,是为了以国家的名义向他们致敬,深切缅怀他们的丰功伟绩,更好的学习传承他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无私奉献、敢于牺牲的宝贵精神。我们应积极倡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形成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的良好社会风尚。秉承先烈遗志,发扬先烈精神,用先烈的精神品质引领社会价值取向,将先烈参与开创、为之奋斗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活动结束了,但是我们缅怀先烈的心没有结束,身为大学生的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重要性,把烈士纪念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我们纪念烈士,就是要用烈士精神凝聚党心军心民心,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就是要用烈士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开展纪念日活动,如同点燃一支火炬。在国庆65周年之际,让我们一起重温无数先贤英烈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缅怀他们的历史功勋,挺起我们的时代脊梁,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投身改革发展的大潮,共同创造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伟业。

 

革命精神 永垂不朽 环建学子 薪火相承

 

环建学生为国外友人介绍活动内容

 

烈士日为烈士祭奠签名活动圆满结束

 

供稿:环建学院  编辑:新闻中心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