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公布 我校抽评学位授权点全部合格

01.05.2020  10:41

4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0〕7号),公布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我校随机抽评的纺织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评估结果均为“合格”。此前,我校在上海市2019年公布的硕士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中4个被抽评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均为  “合格”,至此,我校在首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的评估结果全部合格,这标志着我校学位授权点在质量标准、管理制度、师资队伍、教学质量与学风建设等方面均达到了学位授权点要求。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质量监管的重要举措。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2014年启动,截至2018年11月,相关学位授予单位完成自我评估,2019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启动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制定了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并成立东华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按照“统筹安排、分类实施,预评先行、分步推进,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原则,开展了学位点自我评估工作。学校邀请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育以及行业专家等,分别于2015年与2018年对全部学位授权点开展预评估与正式评估。根据自我评估结果,学校结合人才的需求和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实际,适时实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优化学位授权点布局。为保证评估材料质量,建立了学位授权点、教育专家、研究生部和学校的多重质量保障机制,对各学位授权点基础状态数据和自评报告进行了数轮校对,逐条核对数据文字的真实性、准确性、前后一致性,确保合格评估材料的准确规范。在征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与校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按时保质地完成了我校全部参评学位点评估材料的提交工作。

学位授权点的质量保障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通过合格评估来进行自我查找和诊断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问题,落实质量保障主体责任。学校将不断改进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设计,完善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体系,建立以提升质量为导向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和资源配置机制,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权点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更多信息请点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0〕7号)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yjss_xwgl/moe_818/202004/t20200430_44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