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工会开办的企业

18.04.2016  11:44

  4月14日,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党委、市金融工作党委、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工会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对国有企业工会开办的企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并对这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市总工会主席洪浩出席会议并要求,各级工会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清理规范工作,要在工会企事业发展中,更多地把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放在突出位置,把工会企事业办成为职工服务的非营利、公益性、服务型的社会企业,造福职工和社会,体现工会组织应有的责任担当。

  《通知》明确,本次清理规范的重点是市属国有企业工会投资开办的企业,区县属国有企业工会开办的企业参照执行。清理规范将从2016年4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采取“四个一批”的办法:关掉一批,对长期亏损、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或者长期不经营的“僵尸企业”,予以工商税务注销后彻底关闭;回购一批,对与母体企业业务关系密切的工会企业,由母体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所协议转让或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予以回购;转让一批,对已经市场化经营的工会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予以转让;托管一批,对目前不具备回购或转让条件的企业,通过签订托管协议委托母体企业管理,将工会企业纳入到母体企业管理体系,待条件成熟后再作处置。

  洪浩指出,要充分认识对国企工会开办的企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清理规范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需要,是深化工会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措施。

  他要求,各级工会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清理规范工作,要加强领导,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调研排摸,细化方案和预案;要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扎实稳妥推进。各级工会要把握好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首先要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其次要坚持服务职工的原则;第三要坚持“底线思维”原则。

  来源: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