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深化本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05.08.2014  10:59
2013年全市实施机械化还田总面积247万亩次,除还田外的秸秆综合利用量10.07万吨,比2012年增加2.7万吨,主要为有机肥的辅料,奶牛、羊饲料,食用菌基质料等;2013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比2012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2014年上半年本市继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力度,“三夏”机械化还田约90万亩次,环境保护部遥感卫星巡查继续保持零火点。主要做法:一是落实市、区、镇、村四级责任制。在世博会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措施基础上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市、区、镇、村四级秸秆禁烧行政责任体系,将秸秆禁烧成效纳入乡镇政绩考核,并挂钩镇村生态创建等创优评比工作。二是实施政策补贴,从源头控制秸秆禁烧。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制订的《关于本市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对秸秆综合利用进行补贴,从源头上减少秸秆丢弃、焚烧现象。三是推广家庭农场生产模式和休耕轮作。松江区通过土地流转,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广家庭农场,采取每块农田每三年轮作一次(麦子、绿肥、深耕)的生产方式,改良了农田土壤的质量、破解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难题、同时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综合效益十分明显。其他区县通过集约化种植,形成规模效应,减少秸秆焚烧。
      本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得到遏制,但零星的秸秆焚烧现象仍然存在。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可以看出:本市大农场、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面做得较好,零星火点主要出现在分散农户的小块农田,这与农业生产方式、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有密切关系。
      结合10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一步,拟从三个方面着手,深化本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在政策方面,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农业、环保、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秸秆高效综合利用,包括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覆盖面(覆盖茭白等蔬菜秸秆)和补贴力度;引导农民土地流转归并,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在执法检查方面,市、区县农委和环保加强巡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点要扣减所在村的整体补贴比例,以此达到村民相互监督的效果。特别是要加强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实施秸秆露天焚烧的网格化监管。同时,提升秸秆执法检查手段的现代化,研究警务直升机进行秸秆禁烧巡查检查的可行性。在种植业结构调整方面,建议农业部门大力推广休耕轮作模式,减少二麦的种植面积,推广绿肥种植,既可以减少秸秆产生总量,又能解决“三夏”农业生产茬口紧的问题,还可以增加土壤的肥力,并通过适当提高休耕轮作的经济补贴,减少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同时,秸秆还田需要关注农作物病虫害上升,造成农药施用量增加的问题;还要关注水环境污染问题,秸秆还田后,水稻田排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要高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