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司法局开展“3.15”消费权益法治宣传 提升群众维权意识

21.03.2017  09:43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金山区司法局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消费者知法维权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70余人次。

法治宣传上街头。组织石化司法所、山阳司法所、亭林司法所等相继在石化乐购广场、红星美凯龙广场和亭林镇街头等开展的“3.15”消费维权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发放相关法治宣传资料、宣讲金山消费十大典型案例、接受消费者法治咨询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服务。

法治宣传入景区。组织山阳司法所积极利用金山嘴渔村景区内旅游文化资源,融入法治元素和山阳文化特色,打造普法宣传教育新阵地。通过组织人员在渔村祥鱼湖广场设摊摆点方式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并走进景区小巷向游客及居民分发宣传资料,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

法治宣传进电台。组织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和基层优秀人民调解员代表走进金山广播电台调频FM105.1“平安伴你行”栏目,围绕“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员教你做个‘聪敏的消费者’”话题开展广播直播交流。普及消费纠纷维权法律知识并介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条新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