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海淘曝多重消费后遗症 消费者可有条件退货

14.03.2016  10:29

  2015年,上海跨境电商销售额增十倍,越来越多的市民加入“海淘”阵营。然而跨境海淘中出现的临近保质期、货物破损等一系列跨境海淘消费的“后遗症”,着实让消费者“闹心”!

  跨境通代购香港小食即将“临保” 退货一度受阻

  去年2月24日,家住上海徐家汇路的吕女士在“跨境通”平台上购买了一些进口零食。其中,8包香港冠华品牌的鱼皮花生、紫菜脆卷、虾子花生、鱼果等食品出现了口味不新鲜的问题。

  “拆开一尝,发现花生有了蒿味,再试了一包脆卷,也已经返潮不脆了,”吕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此前曾购买过该品牌的零食,这次一尝就觉察出口味明显有变。于是,她查看了包装袋上的产品过期日期,发现这些零食的保质期均为5月份,也就是两个月以后。

  吕女士认为,她在下单购买这些进口零食时,商家并未提前告知或注明产品已临近保质期,就算撇开这点不说,食品的口味确实发生了变化不再新鲜。

  事后,吕女士首先与跨境通网站客服进行了联系,客服通知了实际代购商家“上海外高桥进口商品网”的工作人员与她进行沟通,但结果却并不如消费者之意———

  据她说,双方第一次协商后,商家只同意补偿吕女士面值20元的该店优惠券,吕女士没有采纳。第二次协商后,商家同意退回5包未拆封的食品,而另3包已拆开的则不退款也不退货。

  无奈之下,吕女士向市消保委就跨境通平台进行了消费者投诉,质疑其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在消保委介入后,商家客服又联系到吕女士,现同意退回5包未拆封食品,承担退回的运送费用,并同时补偿该店的现金优惠券。

  对于这样的结果,吕女士表示依然不十分满意。而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发文显示,要求食品经营者对临近过期食品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虽然我购买的商品价值不高,不到百元,但即使是临保产品,消费者也应该有权利买的明明白白。”她说。

  洋码头代购女包磨损 超过退货期限维权难

  去年7月29日,广州消费者朱女士通过上海洋码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代购了一款西班牙女包。商品价格为980元人民币,加上运输费用,总共逾千元。

  可朱女士表示,在8月份收到货后,由于发现包包的实际尺寸与她根据网站宣传图片所以为的尺寸大小有较大出入,所以她一开始一直没有使用这款包包。直到9月17日,她在偶然中发现,包包内层提手其中一侧有磨损,她这才决定在第二天向洋码头提出申请售后处理。但对方回复称,朱女士已超过退货期限,因此不能退换货品。

  记者在洋码头回复朱女士的一封邮件中看到,对于内侧的磨损质量问题,对方表示“货物交付时,对于货物能够即时验收的事项,适用表面一致的约定;对于不能够即时验收的事项,收货人应当在签收后的三天内完成验收”。

  “如有质量问题,确认签收商品之日起15天内可提出退货需求。”也就是说,朱女士在一个月后,已失去了申请退货的资格。

  而针对退货时限问题,记者查看后发现,在手机app【设置】———Q&A———【我能退货吗?】一栏中,确实有“查看详细的退货规则”一栏,但标识并不醒目。

  朱女士在退货要求被洋码头拒绝后,也曾提出要求商家帮助其转卖的诉求,但洋码头表示,“目前,只能按照维修的要求与朱女士进行协商。

  “海淘”适用新消法:消费者可有条件退货

  “海淘等跨境消费,其本质意义和普通的境内网购并无区别,因此同样适用新《消法》中的相关内容,消费者完全有理由退换货。”市消保委法研部主任汪鸫向记者指出,在跨境通等这一系列跨境消费的案例中,消费者都可以拿起新《消法》,为自己合理维权。

  汪鸫告诉记者,根据新《消法》第25条适用于网购维权的相关内容显示,消费者可在收到货物后的7天内选择无理由退换货。此外,根据新《消法》第24条相关内容,如果发现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在收到货物的7天内要求退货。洋码头的案例中,由于消费者超过了商家规定的15天退货期限,给维权带来了难度。这是需要提醒消费者自身注意的。汪鸫指出,对于跨境消费的平台而言,如果这些质量存疑、货不对板的商品是其平台自营店所销售,那么跨境平台必须对消费者负责,整肃自营店帮助消费者退换货;对平台下非自营店的销售行为,如果出现问题,也必须敦促商家解决,以合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从上海海关获悉,2015年,上海口岸跨境电商销售额突破4亿元,增长10.2倍。上海海关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探索跨境电商的退换货模式,构筑完整的海关监管闭环,进一步解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