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消保委督促电商企业"7日无条件退货"需提示

13.10.2015  08:04

  据《劳动报》报道,昨天,市消保委对两家没有做到“一人一物一确认”的电商企业进行通报。市消保委指出,今年的“双十一”即将来临,电商企业又将进入网络销售旺季,敦促电商企业整改,并按照新《消法》要求做到“一人一物一确认”。

  所谓“一人一物一确认”是市消保委在新《消法》明确规定“7日无条件退货”基础上,要求经营者“设置提示程序,采取措施或者技术手段,供消费者进行确认”。

  据披露,市消保委电商办对14家电子商务企业“一人一物一确认”情况开展了调查,结果显示,85.7%的被调查电商企业能够通过显著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是否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并在消费者购买结算前提示、确认。但仍有个别电商企业没有做到。其中,国美在线未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需要点击购买商品页面中的“售后服务”,才能了解是否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

  市消保委的敦促整改意见指出,电商企业一是应对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要以显著的方式主动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清楚知晓;二是采取技术手段设置提示程序,在消费者购买时、结算前做出“一对一”的提示说明,便于消费者选择;三是及时全面履行与消费者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