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保委:“出境游保证金”小心有去无回

09.10.2015  17:52

  市民寿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交给旅游公司的1万元“出境游保证金”成了有去无回的“肉包子”。事后,旅游公司以种种理由久拖不退。市消保委调查发现,涉事公司不具备出境游经营资质,同时,其未与消费者签订“保证金协议”和约定“专款专用”等事项。对于拖延退费之事,涉事的上海傲云旅游咨询公司称系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所致,目前已承诺将在11月初向消费者退还保证金。

  目前,部分旅游企业为防止出境游客滞留境外不归,要求事先缴纳“出境游保证金”。少数旅游企业收取这笔费用后,将其作为流动资金使用,一旦资金运作出现问题,往往拖欠退费。据了解,“出境游保证金”如何收取、管理,法律法规暂无明确规定。

  为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出境游消费者:

  ■ 选择有出境游资质的旅游企业;

  ■ 消费者可与旅游企业协商,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保;

  ■ 若被要求提供出境旅游担保时,消费者应与旅游企业签订“保证金协议”;

  ■ 妥善保存相关合同、票据等证据资料。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