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04.02.2016  15:58

  东方网记者刘轶琳2月4日报道:上海市教委日前公布了《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方网记者今天获悉,2016年招生入学流程与去年基本相同,为了方便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市教委今年推出了多项便民服务。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会有适当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

  三、“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有哪些功能,家长在入学报名系统中得到哪些服务?

  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校网上报名办法,2016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cn)。“入学报名系统”于2016年4月5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查阅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学校划片招生的范围;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