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娜号"行程缩水只退245元 市旅游局已展开调查

04.01.2016  11:49

前天,本报A8版刊登《6天5晚日本赏樱之旅仅上岸走马观花4小时》一文,讲述“海娜号”的日本之旅出发延误、行程缩水导致旅客不满。昨天,部分旅客致电本报称,尽管船方和旅行社曾口头承诺会给补偿,但何时落实仍未知。记者从“海娜号”新闻发言人处获悉,已明确补偿方案,而旅游部门也已对此展开调查。

旅客张女士、董女士告诉记者,她们听到的补偿方案有三种,有的退245元,有的退500元,最晚下船的可以退到千余元。“除了拿500元现金的人之外,其他人都没有拿到钱,而且也没有给任何凭证。”张女士说,因旅客中有不少是从外地赶来的,且涉及到的旅行社、代理商也比较多,所以她也不知道这些补偿方案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该由谁来执行。

对此,记者昨天致电“海娜号”新闻发言人蒋先生。他表示,旅客应当先理清楚两层合同关系,一是船方和旅行社之间;二是旅行社和旅客之间。蒋先生坚称,“樱花节期间不可停靠福冈”的说法是谣言,“海娜号”因天气原因耽误行程,所以才取消了福冈靠岸的计划。“这是不可抗力,船方只能退还旅客245元上岸观光费及港务费。”对于额外补偿,蒋先生表示,这是旅客和旅行社之间自行协商的结果,和船方无关。

不过,蒋先生也承认,由于出发时间受到耽搁,餐厅管理上的确存在混乱无序的情况,导致旅客觉得拥堵,部分旅客甚至未吃上饭。他承诺未来将进一步改善。

昨天,有部分市民致电本报发表看法称,合理维权无可厚非,但占船的行为也不妥。“到底是因天气导致行程延误和缩水,还是船方隐瞒了不可靠岸的真相呢?”对此,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目前已展开调查,结论尚未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