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联合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机制有效运行

15.09.2017  02:14


9月6日,浦东新区公安分局书院镇派出所向新区渔政管理检查站移交一起非法电捕案件,当事人被渔政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没收电捕工具的行政处罚。本次案件的查处显示了浦东新区渔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打击非法电捕的决心。

2017年,是浦东新区加大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关键一年。年初,浦东新区政法委书记李泽龙同志主持召开由浦东新区政法委、浦东新区法制办、检察院、法院、公安、农委等六部门组成的专题会议,并以此形成了《关于浦东新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备忘录》,达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追诉标准和行刑衔接、案件移送和转交工作机制,并建立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长效工作机制。

随着《备忘录》的成功落实,浦东新区渔政、公安联合查处内陆非法电捕案件也随之运行,110举报非法电捕平台也随之开通,浦东新区各派出所在查获非法电捕案件上与渔政配合力度也随之提高。截止目前,浦东新区渔政部门移送公安机关行刑衔接的有2件、公安机关移交渔政行政处罚的有7件,表明了浦东新区联合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工作机制运行有效。

下一阶段,渔政部门将以《备忘录》的达成为契机,继续优化渔政、公安联合查处非法电捕工作机制,切实将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捕捞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