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机场爆炸案嫌犯称想"引发关注" 否认报复社会

09.02.2017  08:05

  据《劳动报》报道,昨天上午,轰动一时的浦东机场爆炸案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6月12日14时许,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出发层C岛26号柜台处,一男子忽然从背包内拿出用啤酒瓶自制的爆炸物投向值机人群,爆炸造成三名旅客受伤,随后男子从背包中取出匕首,割颈自杀,未遂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周某被控爆炸罪,面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被告人周某供认不讳,但否认报复社会,而只是想引发关注。

  辩称为博关注实施爆炸

  身材瘦小的周某身着米色睡衣走上法庭,由于案发后他曾割颈自杀未遂,说话声音很轻。在法庭上,他承认在浦东机场实施爆炸行为,是为了“找个有影响力、足够引起社会关注的地方”。他说,在作案前曾经写下字条:“与其行尸走肉地活着,不如疯狂到极致地死去。”2016年5月,周某因生活琐事产生报复社会并自杀的念头。同年6月9日到11日,周某在其租住的昆山市一房屋里,将事先购买的烟花爆竹拆开,将拆下的火药、泥土等灌入啤酒瓶,制成爆炸物3件。

  6月12日上午,周某携带上述爆炸物从昆山市乘坐公交车到虹桥机场,随后乘机场快线到达浦东机场。14时30分许,周某先后点燃3件自制爆炸物丢向人群,其中2件发生爆炸。经查,共有三名旅客在爆炸中不同程度受伤,被送医院治疗,另有一个国际航班被取消、二个国际航班被延误,爆炸引发现场大量旅客恐慌。经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周某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引爆前喝了酒壮胆

  法庭上,周某详细回忆了预谋、实施爆炸的全过程。今年30岁的周某是贵州农民,2014年初到江苏昆山某电子企业打工。根据他的陈述,所在企业是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周工作至少6天,每天10小时左右,收入每月底薪1800多元加上加班费和奖金。但周某说:“我每月要用三四千元,钱总是不够用。”因为收入低,周围女性也看不上他。

  为什么要实施爆炸行为?周某称,去年5月曾接到姐姐的电话,才得知父亲病重,姐姐指责他不孝。他说这几年在外打工,也多次遭遇不公平的事,比如黑中介拒不退还押金、黑车宰客等,他由此萌生了“与其行尸走肉地活着,不如疯狂到极致地死”的念头。之所以会制造爆炸物,周某说小时候,村里的小伙伴曾经拆鞭炮放在瓶子里,扔到河里炸鱼。他就如法炮制,买来36发烟花拆开,分成3份,装入3个啤酒瓶。在爆炸前,为了壮胆,他喝了点酒,“怕自己不敢引爆炸弹”。

   公诉机关控其爆炸罪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案爆炸地点为上海浦东机场2号候机楼,国内外旅客人流密集,在此实施爆炸,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国际上也造成了一定的恶劣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虽然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他辩称并不是想报复社会,而是想引发关注。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犯罪的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和量刑幅度等问题进行了辩论。

  在最后陈述阶段,周某连说多个对不起。“希望得到重新做人的机会。”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案件将在合议庭评议后另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