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院“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基地”成立十周年

25.08.2015  19:16
   

日前,在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浦东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基地”)成立十周年之际,浦东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召开附条件不起诉宣布会,对7名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学校老师、青少年社工、辩护律师、侦查人员及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应邀参加了宣布会,共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2005年8月,浦东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与浦东新区社区工作站、花木联洋新社区治理委员会正式签订诉前考察、帮教基地协议,双方共同联手建立了浦东新区第一个诉前考察基地——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该发展中心以花木联洋新社区青少年彩虹中心等社会资源为依托,以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为宗旨,通过提供心理教育辅导,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回归社会的能力。

十年来,浦东新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配套社会支持机制,有针对性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人格重塑和社会回归帮扶,达到了办案效果和挽救教育的统一,切实预防和减少浦东新区未成年人犯罪。如今的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已经发展成为浦东新区检察院的观护示范基地,目前彩虹中心已经拥有200多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成立了彩虹心理志愿者队伍,为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持续的心理辅导,并依靠专业心理咨询师开设了彩虹热线、彩虹博客,接受未成年人及家长的咨询访问,成为独具特色的心理疏导模式。同时还设立了专业心理咨询室,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案矫治,为观护对象提供专业心理服务,促其自我成长。彩虹中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开展“四个一”活动成为知名品牌:即每周一次的洽谈帮教会,每月一次的公益劳动,每月一次的书面思想小结,每月一次的检察院回访考察。

自2005年至今,彩虹中心共为6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不捕后帮教、不起诉帮教、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合适成年人的无偿观护,经过观护帮教的未成年人均顺利升学就业,无重新犯罪。

未来,浦东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将继续携手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依法加大对轻微涉罪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走出迷途、重塑自我、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