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08.06.2015  12:51

沪农机[2015]19号

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办[2015]20号)要求,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印发<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农机安〔2015〕11号),本市计划在6月份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

市级层面由市农机化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区县开展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施忠      副组长  夏海荣  郑雷

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郭庆清  颜建中

成员  顾英明    黄辉    刘波    王思静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农机法治建设培训活动。 深入学习贯彻依法治安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等涉及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结合上海实际,着重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农机依法监管。

    2.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全面启动“农机监理人员下基层”活动,以现场咨询、展示安全警示展板、发放安全知识资料、解答安全生产问题等多种形式,深入村居、农机库、作业田头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宣传安全法规与安全知识,解答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实际问题。

    3.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组织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分析专题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开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广大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组织开展“农机监理干部与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各区县农机监理干部要与辖区内1个农机合作社和5个机手进行结对,通过与农机手面对面交流,了解农机手所想所需,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

    4.开展农机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建立完善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选择事故易发机具及作业现场,开展农机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5.组织“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以区县自查和市级督导抽查方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严厉打击查处无牌无证不年检作业、超载超速、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确保“三夏”农机作业安全。

    6.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积极引导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进一步转变创建方式,调整创建内容,简化创建程序,提高活动效果,建立健全“平安农机”长效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岗位创建带动服务意识、服务能力的提高,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规范便民服务措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农机安全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相关活动。

    2.营造活动氛围。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活动中心等阵地,加强舆论引导,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

  3.注重统筹协调。 要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三夏”农机作业管理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请各单位认真统计填报《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于6月30日前将2015年  “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农机化办公室。

联系人:王思静  电话:23117107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11室

     

    附件: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