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洗涤将大衣洗成齐腰短款 市民获赔9500元

15.03.2016  15:39

  见习记者 李欢

  如今,大众通过手机APP 可获得各种生活便利。然而,消费者王女士因为图方便,通过手机下单干洗衣物,结果给自己带来了麻烦。因为网商的洗涤方式不当,导致数件价值不菲的衣物缩水。协商不成,王女士诉至长宁区法院索赔。昨天,长宁区法院在其设于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审理了此案,当场判决被告公司赔偿王女士9500元。记者了解到,本案也是首起在上海8个“消费纠纷巡回法庭/点”中审理并宣判的案件。

   尝试“线上洗衣神器

  大衣洗成“齐腰短款

  “全球首家在线洗涤品牌”、“随洗随叫”、“24小时免费上门收送”,北京消费者王女士在朋友圈看到这家名为“泰笛洗涤”的APP后,准备试试这家“线上洗衣神器”。

  2015年4月24日,王女士通过手机APP下单干洗,送洗14件衣服,洗衣费共计310元。不一会儿,就有小哥上门取了衣服。5月7日,小哥将洗好的衣服送还,王女士发现送洗的不少衣服出现了变形现象。其中,一件从法国买的白色羊毛大衣从中长款直接缩成了“齐腰短款”,老公的两件价值不菲的大衣也出现了严重变形,无法继续正常穿着。

  王女士当即叫住还未出自家院子的送洗小哥,称衣服出现质量问题。随后,按照送货小哥提供的电话,王女士联系“泰笛洗涤”的总部客服,在电话中对三件变形衣服外观作了描述。她没有签收,也没有支付费用,称待另两件衣服确认后再一并商讨。对方客服表示同意并称已作记录。当晚,王女士将几件洗坏的衣服照片及遭遇未加描述地通过某网络空间发布到微信朋友圈。

  次日上、下午,泰笛公司分别两次打电话给王女士,要求先取回衣服去工厂作责任认定,如何处理待责任认定后再答复。在与家人商量后,王女士回复泰笛公司,变形衣服暂由自己保管,如要作责任鉴定,可以请第三方,以示公正。5月9日,“泰笛”发表声明称,举报了王女士发表文章的空间微信公众号,该空间网管接到了泰笛方的律师函。

   双方协商不成

  消费者诉诸法院

  几经接洽,双方最终决定,一起去泰笛公司推荐的北京洗染协会作责任认定。5月15日上午,王女士带着3件衣服和泰笛公司人员来到北京洗染协会。5月26日上午,协会出具鉴定报告:这3件衣物“缩水、变形系洗涤操作不当所致”,检测报告还分别载明了这3件衣物的价值,总计21700元。

  鉴定结果确定后,王女士和“泰笛洗涤”表示需要回家商量后再确定如何进行赔偿。5月27日晚上10点左右,王女士称,在并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有人打电话称自己是“泰笛”的工作人员,现在就在王女士的家门口,希望能够面谈赔偿问题。这个要求被王女士拒绝,随后,双方又进行了多次短信沟通。

  “泰笛洗涤”的相关人员多次找到王女士要求沟通,王女士拨打了110。在警方干预后,“泰笛洗涤”的相关人员并未再直接登门。多次协商不成,王女士于去年11月将“泰笛洗涤”APP的公司泰笛(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长宁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衣物损失21700元、洗涤费的3倍赔偿930元,以及支付律师费3000元。

   长宁区法院昨判决

  消费者获赔9500元

  昨天,长宁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记者来到位于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消费纠纷巡回法庭”旁听了庭审,法院当场判决被告公司赔偿王女士9500元。

  庭审中,王女士提出,首先,因被告公司过错造成衣物损失,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被告公司声称自己与福奈特、象王等知名品牌合作,但实际上并没有与这些品牌取得合作关系,构成欺诈,因此还应承担洗涤费的3倍赔偿责任。

  被告公司对王女士提出的衣物价值不认可,称检测报告上的数额是王女士自行填写的。被告提出,自己在手机APP上已经说明,理赔政策是按照《全国洗染服务纠纷解决办法》 的规定,即衣物丢失或损坏只能按洗涤费的10-20倍予以赔偿,王女士在APP下单就意味着同意该条款。另外,被告不承认自身存在欺诈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衣物损失的赔偿标准问题,是共同将衣物送往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的,被告公司对于王女士申报的衣物价值为明知,检测报告上也有被告公司的签名,没有证据表明被告对王女士的申报数额提出过异议,因此被告对此应当是认可的。而且,被告作为洗染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上门收取送洗衣物时并没有提示王女士对于高价值衣物可以采取保值清洗等服务,故被告辩称仅仅按照洗涤费最高20倍的赔偿,明显减少了自身义务,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法院还查明,虽有媒体报道提到被告公司与福奈特的合作关系已经终止且未与象王存在合作关系,但时间节点是在本案原被告双方产生纠纷之后。也就是说,被告公司当时并没有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方式诱使王女士进行下单行为。所以,法院认为欺诈并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