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鑫案女主角二审获改判 死缓改判为无期徒刑

10.12.2015  13:42

  泛鑫保险高管被控集资诈骗罪一案前天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终审判决,法院维持了原判对陈怡、江杰二人的罪行认定,但做了相应改判,陈怡被判无期徒刑,江杰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当日,陈怡、江杰出席法庭,陈怡身着米白色毛衣及卡其色休闲裤,一头短卷发略显憔悴,江杰则着一身深灰色,神情镇定。判决结束后,陈怡与其父母进行了交谈。江杰的弟弟也来到了现场。

  轰动一时的泛鑫案以“长险短做”的泛鑫模式为人所知,据公诉人陈述,2010年起,泛鑫保险实际控制人、总经理陈怡伙同江杰、谭睿在控制了三家保险代理公司后,将20年期的保险产品虚构为1~3年期的保险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并将骗取资金谎称为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费,通过手续费返还的方式套现。涉案总额高达13亿元,套现约10亿元,造成3000多名被害人实际损失约8亿元。

  不过,陈怡拒不承认这一罪名,认为自己只是职务侵占罪。她对控方指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于“长线短做”的营销模式,她认为并非蓄意诈骗,而是希望通过引进风投、上市等方式补上资金“漏洞”。

  而陈怡在谈起江杰时,多次为其辩白,称尽管江杰有家庭,但两人当时为恋人。陈怡称,她并未把公司违规状况告诉江杰,对方并不清楚公司财务和运营状况。直到2013年五六月公司资金链出现重大问题,她才据实以告,其后两人策划潜逃境外,最后于2013年8月19日在斐济被捕归案。

  今年2月11日,陈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江杰被判无期徒刑。判决后,被告二人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于今年8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12月8日上午做出终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怡构成集资诈骗罪,江杰与陈怡也构成共犯,且原判量刑适当,但原判对陈怡的判处是在刑法修正案颁布之前,根据最新刑法,对陈怡进行改判,根据江杰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其量刑也做相应改判。

  终审结果为,陈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从判决之日计算,江杰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方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