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保姆凌晨2点坠楼身亡,家属索赔130万!法院这么判

19.06.2021  07:06
2021 06/19 05:41 分享 返回

  一个凌晨,

  在温州一户人家做住家保姆的蔚

  从雇主家阳台坠楼身亡。

  家属以其是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为由,

  将雇主刘某夫妇告上法院,

  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

  共计130万余元。

  近日,乐清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日常工作是照顾1岁多女孩

  凌晨两点多坠楼时并未在工作

  意外发生在2020年11月24日凌晨,乐清市公安局接到市民报警称,路边躺着一个女子,地上流了很多血。等民警和救护车赶到现场,女子已经身亡。

  后经确认,坠楼身亡的正是年近50的湖北人蔚某,在刘某夫妇家当保姆4年了。

  庭审中,死者家属称,蔚某和刘某夫妇是劳务雇用关系,蔚某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蔚某长期超负荷工作,很可能是由于过度劳累才会意外坠楼的。

  刘某夫妇称,事故发生时蔚某并没有在工作,因此不属于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其次,蔚某的日常工作就是照顾1岁多的小女儿,陪同睡觉、吃饭、走动等,工作并不繁重,家中其他家务由另一位阿姨负责。

  同年12月3日,公安局根据现场走访及勘验,排除了他杀的可能,并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

  蔚某遗体火化后,刘某夫妇支付遗体冷藏押金、代付死者家属住宿费及向死者家属转账等共计17000元。

本文来源:新闻坊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