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司法局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方位推进法治虹口建设

23.02.2016  15:47

近年来,虹口区司法局紧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题,认真贯彻落实要求,结合区情,以法治城区创建工作为契机,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多项工作协同推进,助力法治虹口建设,发挥司法行政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保障的职能作用,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提高城区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大法宣工作格局,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权威,持续推动法治建设。

完善普法教育机制,构建新型普法格局。加强普法与治理的结合,全区49个部门64位党政负责干部签署《虹口区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承诺书》,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协调、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整合普法资源,形成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曲阳街道和区法院共同探索社区“以案释法”新路径。

培育特色法治文化,实现法治宣传转型发展。开拓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新阵地,实现从法律知识普及向法治理念传播、培育法治文化方向转变。开展“市民法律讲坛”系列活动,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在公共图书馆直面市民群众讲解法律法规,直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目前已举办11期,4000余名群众参加。运用“菜场书屋”特色文化平台,将法治宣传、法律讲座和法律服务送到菜摊边,有效提高了来沪务工人员的法治意识,目前该活动已在全区22家菜场举办了33场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融入小品创作,每年坚持举办“德律风”杯公民道德建设小品大赛,先后创作并上演了《我的社区我的家》、《心结》等一批贴近居民生活的法治类舞台作品,受到各级领导、群众的广泛好评。在区有线电视台《法治虹口》栏目制作播放一案一议、法治人物、法治在线专栏53期,及时反映我区民主法治建设的动态。建成地铁法治公益广告长廊,在全区100个公交站点设立法治公益广告栏。

坚持法治创建,普法与法治实践相融合。积极开展法治城区创建活动,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召开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大会,制定下发《虹口区推进法治城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和创建步骤,协同各部门合力推进创建工作,由区政府督查室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审查各部门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执行法治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评估指标,各创建单位梳理完善制度平均在26项以上,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局、区建管委、区规土局均成功创建成为“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欧阳路街道获得首批“上海市基层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称号。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基层社区法治建设。

健全网络,构建矛盾预防化解体系。充分发挥8个街道调委会和222个社区居调委会的矛盾预防和化解的基础网格作用。形成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的六查六联动机制,通过楼组排查、居委块长排查、小区条线排查、“110”信息排查、窗口接待排查以及行业和部门排查等“六查”,通过居委调委会之间联动,街道调委会与居委调委会纵向联动,“调解夜门诊”与“警务夜门诊”联动,司法所与律师联动,诉调联动,专业和社区联动等“六联动”,点面结合,防疏调一体加强社区矛盾预防化解。

建立机制,多方联动形成维稳合力。发挥司法“110”社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化解的多重功效,整合人民调解、律师、法律援助等力量,协调公安、法院及相关部门,配合街道做好矛盾纠纷的缓解和化解工作。建立律师、人民调解员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参与的突发群体矛盾应急处理机制,作为区应急处突机制组成部分,增强化解突发群体矛盾和公共事件的合力。近两年来,各级调委会共受理民间纠纷34317件,调解成功27466件,调解成功率80%。

突出专业,做强人民调解品牌。积极打造专业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9个区级调委会,在旧改家庭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道路交通损害、物业纠纷、涉校纠纷、商事纠纷、妇女权益保护等专业领域进行拓展和深化。旧改人民调解委员会聚焦居民家庭的内部矛盾和旧改利益分配、租赁关系确认、签约代理人确定等内容,渗透到征收协议签订前、签订后行政裁决过程中、司法诉讼过程中和强制执行前等全过程,自成立以来,共接待咨询11000批次,25000人次,受理案件2900余件,调解成功2300件,调解成功率79.3%,为全区旧改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要领导的批示和表扬,工作经验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在《中国司法》、《人民调解》等刊物上刊登。

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特殊对象管控,助力区域平安建设,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防线,打造良好区域法治环境。

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式,强化执法成效。日常监管和特殊监管相结合,探索分类管理,针对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及罪错程度的社区矫正对象量身定制矫正方案。与区检察院联手,对未成年社会服刑人员单独监管,有效保护其隐私,建立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室,利用区级“心理启程”项目,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健全应急处突机制,建立虹口区应急小分队,加强情报信息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在春节、两会、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工作,有效防止“脱漏管”现象,切实做到“及早发现,及早预防,应对有效,确保平安”。

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促进区域和谐稳定。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基础信息系统建设,以大数据信息化提高接收管理帮教工作的水平。做好帮教衔接前伸,组织各司法所专职干部和志愿者与72名虹口籍服刑人员签订一对一帮教协议。每年举办4月1日“爱的黄丝带”安置帮教宣传日活动,暨刑释解教人员专场招聘会,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2015年全区五年刑释解教人员接管2070人,申报户口率99.28%;就业人数2055人,安置就业率99.28%,帮教率99.86%。

紧扣区域发展的重点领域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坚持服务和改善民生,突出法治保障实效。

坚持法律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律师为政府和部门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推动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制定《虹口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产生办法(试行)》和《关于虹口区政府工作部门购买法律服务的意见》。截至2015年底,委托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单位23家,办理法律诉讼案件2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2件。各部门、街道聘用常年法律顾问19人次、专项法律顾问3人次。建立“法律服务进科技园区”的长效机制,引导律师服务园区企业,帮助解决企业经营法律问题。区公证处为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活动提供公证服务1890户。

坚持法律服务便民高效。区法律援助中心运用“评访结合”工作方式,组成案件回访小组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建立法律援助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医疗纠纷开通绿色通道,2015年办理7件医疗纠纷。在执行领域先行先试提供法律援助,与虹口法院执行局签署《涉执行法律援助工作备忘录》,明确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对法律援助受理范围之内的案件,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2015年办理了首例执行阶段法律援助案件。

坚持法律服务深入基层社区。自2014年起,坚持开展“面对面、手拉手”服务社区群众活动,全区近500名律师志愿者深入222个居委为社区群众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确定常规和应急相结合,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定期上门、电话沟通、邮件联系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疑难解纠纷化解等服务工作。2015年律师应社区居民的需求开展105场次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参与调解60件,接待群众6390人次,该活动被认定为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十大品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