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六五”普法确定的各项任务,

23.03.2016  15:42

2011年以来,崇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市法宣办的有力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县人大《决议》,紧紧围绕崇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整体谋划、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六五”普法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平安崇明、法治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一、“六五”普法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六五”普法启动之初,我县根据全国和上海“六五”普法规划及有关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努力为“六五”普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抓好规划启动。2011年上半年,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本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专题汇报,8月,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本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崇委发[2011]14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本县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9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崇明县依法治县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县“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成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普法规划。全县上下积极行动,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营造“六五”普法启动氛围,为“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县法宣办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组织、协调、指导、督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培训交流、信息报送、考核评估等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拟定《崇明县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制定出台《崇明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试行)》,将法治宣传纳入对县级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和乡镇党政班子考核内容;每年制定工作要点,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培训交流,实行年度考核、中期督查、总结验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有效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的落实。

三是健全工作队伍。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普法工作网络体系,由各委办局联络员、乡镇专职工作人员、村(居)法治宣传员组成专职法宣工作队伍;由县“六五”普法讲师团、县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师团、县法治故事巡讲团组成专业法宣工作队伍;整合县“五老”志愿者(老干部、老教师、老劳模、老专家、老战士)、乡镇平安志愿者、文艺小分队、大学生志愿者组成普法志愿者队伍,形成了专职、专业、志愿者相融合的法治宣传工作者队伍。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各个层面的“六五”普法骨干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四是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县“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六五”普法工作专项经费按照人均1元的标准列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乡镇按照人均0.5元的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其他各单位每年都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并逐步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为全县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是加强调研指导。“六五”普法期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多次专项调研本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本县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提出相关书面意见和提案。县法宣办自觉接受监督指导,及时完成书面意见和提案的办理答复,同时,认真开展“崇明县法治宣传教育情况”工作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验收为契机,对全县18个乡镇和45个委办局开展集中检查、问卷抽样调查,梳理分析评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状,逐一反馈检查出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宪法法律得到广泛宣传

各乡镇、各单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广泛深入开展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一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始终把宪法学习宣传放在首位,县法宣办在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切实抓好日常宣传的同时,以每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为重点,联合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内司工委下发通知,集中组织开展宪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我身边的法治故事征文”“我爱宪法、我守规则”等主题活动。通过举办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大型法治文艺汇演、法治电影展映、法治书画作品展、法治故事讲演、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法治氛围。2011年以来,全县上下共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200多场次。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行政强制法》、《人民调解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和修订,通过开展巡回宣讲、巡回展览、印发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形式,进行专项宣传活动,使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得到及时宣传普及。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崇明生态岛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在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节点,广泛宣传与崇明生态岛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县水务局以“节约水资源,呵护水生态”、“加强水资源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等为主题,加大涉水法规宣传力度。县环保局针对环境污染问题,组织开展“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崇明县初中生生态知识竞赛”等,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县城管执法局积极开展拆违止违宣传活动,通过案例宣传,释放舆论正能量。县食药监局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意识。县公安局集中开展防盗、防诈骗、防火、交通安全大型宣传活动,县检察院、法院、妇联、工商、税务、民政、侨办等部门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下乡月”、“三八”维权宣传周、“3.15”消费维权、税收、老年维权、侨法宣传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县综治办、禁毒办、“610办”、档案局、经委、规土局、残联、民防等单位围绕各自职能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极大地营造了法治宣传声势,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突出重点,因需施教,全民普法基础逐步深化

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五类重点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加强领导,分类实施、精心组织,不断筑牢全民普法基础。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宣传部门与县党校、公务员局将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并依托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校领导干部学习班、“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等平台,加强和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县委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先后开展了《水土保持法》《社会保险法》《新预算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改革兴邦和依法治国》等法治专题学习。县法宣办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委办局及乡镇领导订送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新法规汇编月刊》、《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等学法资料6200多册;在崇明电台开设“政法书记谈普法”专栏,港西、向化、东平、新村、竖新、三星6个乡镇的政法书记就“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法治崇明建设”录制访谈节目。县纪检部门举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组织开展了参观监狱、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激发领导干部的学法自觉性。

二是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县法宣办组织全县各机关单位征订《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学习教材,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公务员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协调县公务员局、县委党校每年举办公务员“六五”普法专题培训、依法行政拓展讲座、新晋升公务员法治培训等。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公务员岗位需要,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摄影书画比赛、法治讲座等,进一步丰富公务员学法用法形式;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读书学法活动,加强公务员岗位职能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增强了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效果。

三是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县教育部门成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与课堂教育、课外活动、德育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在此基础上,紧抓课堂教育主线,做到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四落实”,同时,在全市首创“中小学生教育保护系统”,针对特殊青少年群体实施个性化法治教育和动态跟踪管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县司法局为各学校订送《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青少年普法零距离》宣传光盘、法治宣传挂图1300多套。县法宣办、青保办牵头,选优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调整充实县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师团,27名讲师团成员为学校提供“菜单式”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每年宣讲达150多场;整合多部门资源,建立青少年德育教育基地、留守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基地、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启航基地”、留守儿童“彩虹园”、“三集中”教育基地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依托341个“村居假日学校”,将法治教育与关爱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服刑人员和社会回归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等服务项目有机结合,形成教师助教、志愿者助力、相关单位助阵的多元化法治教育模式。各单位、各乡镇通过组织开展法治作品征集、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小课堂、法治夏令营、观摩庭审、模拟法庭、小法官网上行、参观监狱、110指挥中心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学法兴趣。

四是引导其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各委办局、各乡镇结合本单位职能和辖区实际,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法治培训、发放法律书籍和法宣产品等,提高单位职工和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运用“三下乡”活动平台,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陈家镇、向化、庙镇、港西、城桥等乡镇将法宣工作项目化,定期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相继成功打造了“博雅法治讲坛”、“崇德明法市民课堂”、“舞文传法”等有影响力的法宣项目。县司法局自行编发《法治崇明案例汇编》《人民调解案列汇编》《常见法律知识问答》《“的哥”法宝》《普法零距离》等法治宣传书籍、影碟30000册,为乡镇、村居订送法律图书12.5万多册,定期开展“法律早市”活动。县法院编印《农村房屋土地纠纷审理指引》《农村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指引》《我该怎么打官司》系列丛书,指导当事人正确诉讼维权。县科委坚持开展“走百村、讲百课”科普宣讲,落实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和服务。县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通过培训、检查、比赛等形式,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县人社局、总工会注重来沪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每年举办针对农民工的政策法规宣传,寓法治宣传于服务管理中。

(四)贴近需求,营造氛围,法治文化建设纵深推进

从满足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需求出发,充分利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举办法治文化活动,在寓教于乐中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一是法治文化活动贴近群众需求。先后组织开展“我为‘六五’普法献一计”金点子征集、“积极弘扬核心价值观,有奖征集微言传大义”短信征集、“演讲法治故事、倡导核心价值、助力美丽乡村”故事巡讲、“弘扬宪法精神、深化改革开放、建设法治崇明”宪法法律知识竞赛、“阅读接力、传递法治”图书漂流、“我身边的法治故事”征文、法治电影观影体验等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县纪委将廉政文化融入各类活动中,举办“激浊扬清”廉政格言警句、小小说征集,硬笔书法、文艺作品比赛等。县安监局为提高各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举办《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摄影作品展等。新海镇法治书画作品比赛和展览、东平镇“法治中国,铿锵前行”知识竞赛、新河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法治文艺巡演以及竖新、横沙、三星、中兴镇等举办的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感悟法治精神,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法治文化作品得到广泛传播。加大对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把法治文化活动征集的优秀作品,如“法治楹联作品”“法治文化段子”“法治微言”“法治公益广告”等,通过汇编作品集、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推广和传播。制作“六五”普法成果宣传短片、成果集和展板,在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进行集中展出和播放。因地制宜制作贴近群众需求的围裙、扇子、环保袋等法治文化产品,将法治文化渗透到广大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三是法治文化阵地融入公共空间。利用法治宣传栏(廊)、法律图书角、户外电子屏、“一墙一窗”、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阵地,融入法治元素开展宣传。成功打造了“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新海法治文化基地”“崇明‘的哥’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港西镇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东平法治文化苑”“城桥法治文化基地”“三星阳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通过组织参观、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文艺、法治论坛等法治实践活动,将法治文化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使群众近距离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

(五)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断增强

“六五”普法以来,全县始终把创新作为普法工作生命力所在,坚持将“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理念融入到普法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一是积极拓展延伸传统的宣传途径和手段。各乡镇、各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运用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文艺汇演、书画摄影展等形式,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崇明报“法治与平安建设”“政法书记谈平安”“律师信箱”“法官说法”“劳动争议仲裁”等专栏,崇明广播电台专题节目“法律与生活”,崇明电视台专题节目“瀛洲110”等,影响力和受众面不断扩大;新海、向化、陈家镇、港沿四镇司法所创办《瀛洲法宣》小报,内容丰富实用,广受百姓好评;县公安局、检察院、610办、安监局等单位制作系列专题警示教育片,如《平平安安过个年》、《烈火雄心》、《电话里的骗局》、《贪婪酿苦果》、法治微电影《回来》等,以案释法;各单位通过门户网站、手机短信、播放普法公益广告等广泛宣传,仅县司法局发送法治短信35.4万多条,法治宣传教育在利用传统媒体方面实现了拓展。

二是探索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开通“瀛洲法宣”微信公众号,目前关注人数900多人,发布文章520多篇,阅读75000多人次;县公安局“警秀崇明”微博粉丝 1.5万人,发布博文7600多篇,特制瀛警漫画36期;以 “小援说法”、“警秀崇明”“瀛洲法宣”、“城桥法宣”、“法治港西”、“上海崇明公民警校”、上海崇明司法行政等为代表的法宣微博、微信、网站,发布最新法律法规、聚焦经典案例、关注热点新闻,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迅速便捷的覆盖能力,提高了宣传的时效性。

三是创设具有崇明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组建法治故事巡讲团,开展法治故事社区互动巡讲。五年来,共赴村居讲演法治故事160多场,受到群众喜爱和欢迎。县司法局以“法律服务进乡村、社区”为载体,向村居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了解社情民意、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律援助,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中。县法院“流动法庭”,聚焦赡养、抚养类案件,深入村居现场调解、审理,并通过“进村(居)开庭、百姓旁听”的形式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全方位、多层次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治宣传服务。

(六)普治结合,治建并举,法治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加强依法治县工作整体规划。围绕本县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崇明现代化生态建设规划和“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全县考评体系。2015年,根据中央精神和市委有关文件部署,立足崇明实际和发展需要,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深入推进法治崇明建设重点项目责任分工》,确定了102项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明确了法治崇明建设的路线图。

二是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以法治城区创建为引领,以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为基石,以基层法治创建为试点,努力强化统筹指导职能,不断加强工作资源整合,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创新建立“1+3+X”工作模式推进全国法治县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五年来,共推进法治项目121项,刊印《法治崇明》5期,法治城区创建全市排名由第二批创建活动的第16名上升为第三批的第9名。开展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商崇明分局、水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崇明分局、交通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创建成功,为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指导港西镇成功创建上海市第一批“基层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堡镇花园村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梳理编印《崇明县乡镇政府主要行政执法职权与依据手册》,填补乡镇缺乏执法通用指南的空白。

三是服务法治崇明建设工作实践。坚持二级工作机制,着力在征集、指导、培训、表彰应用等环节下功夫,全面抓好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工作,共有8篇案例获市优秀案例入围奖,30余篇课题获市、县课题奖项,为法治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作用。   

二、主要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宣办的有力指导下,通过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本县“六五”普法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干群关系日益融洽。通过明确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决策程序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使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了显著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观念进一步增强;通过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论证制度,坚持律师参与周四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为领导干部处理疑难问题提供法律保障;通过不断加强和规范服务型政府建设,在崇明政府网站和乡镇、部门网站,开通网上信访、民意通道、便民服务等窗口,尤其对涉及征地出让、房屋拆迁、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既方便了群众,又切实发挥了网络、维权点、服务站等法律服务窗口作用;通过加强村居干部学法用法,不仅提高了村居干部依法办事能力,而且也促进了“四民主、二公开”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依法实行村务管理、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群众工作满意度大幅提升,干群关系得到很大改善。

二是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日益规范。全县各行政职能部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管理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全县1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完善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督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广泛接受监督;各行政职能部门加强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追究制以及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司法及行政执法行为。五年来,县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9件,纠错12件,行政复议纠错率11%;县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55件,败诉12件,行政诉讼败诉率7.74%。

三是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升,校园环境日益和谐。“六五”普法以来,县教育局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夯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合力,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形成了集法治宣讲、环境整治、关爱帮教等为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自2011年以来,本县从万分之三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到2015年实现在校青少年“零犯罪”目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社会环境日益稳定。根据本县“六五”普法终期检查期间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问卷调查”抽样调查显示,本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80%以上,90.81%的调查对象表示遇到法律问题会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广大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或困难诉求时,自觉通过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调解、走诉讼等方式的依法维权案例不断增多,在源头上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信“访”不信“法”的困局得到有效遏制。五年来,本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4814件,解答法律咨询18075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7878件,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法律咨询1109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33件,法律援助热线电话12348接答咨询15444个;各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33273起;万人发案率为全市最低地区之一。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日渐形成,社会环境日益和谐稳定。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本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建设平安崇明、法治崇明的现实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认为普法工作不是“硬任务”,而是“软指标”,存在“说时重要,做时次要,忙时不要”的想法,导致工作“热在上面,冷在基层”,影响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普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评价考核机制还不健全、不科学,仍存在“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认识误区,在法宣活动推进、公共阵地打造等方面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条块缺少有效联动。

三是工作载体需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缺少亮点、特色品牌项目。有的单位普法形式单一,方法简单,仅限于搞咨询、发资料、挂横幅、展图版,缺乏吸引力,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这些问题和不足将在“七五”普法工作中改进和完善。

三、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建议

2016年是“七五”规划的启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新的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本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基础上,认真研究、广泛调研、精心制定“七五”普法规划。

“七五”普法规划要紧密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依法治国”主题,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要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从普法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普法考核激励机制、普法经费保障、“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主体责任制落实等环节入手,理顺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加大普法经费投入,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大普法格局;要不断创新载体,建成多元化、立体式的普法网络,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性、高层次法律服务人员的普法主力军作用,推动“七五”普法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