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法硕2020年国别与区域法律论坛暨“全球化时代的民法典”学术研讨会举行
11月14日,上外法硕2020年国别与区域法律论坛暨“全球化时代的民法典”学术研讨会在虹口校区第二报告厅举行。副校长查明建教授出席并致辞。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刘言浩,上海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上海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世刚教授,上海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所所长朱晓喆教授以及上外法学院党政领导、法学专业教师和多语种法律硕士研究生等共80余人出席了活动。法学院院长张海斌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
副校长查明建教授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对论坛的举行表示祝贺,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之际,上外法学院在此举办“2020年国别与区域法律论坛”,并对“全球化时代的民法典”这一主题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他强调,国别与区域法律论坛是我校多语种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多语种法律人才培养成果的展示平台。希望各位专家在论坛上能充分发表真知灼见,为上外法学学科发展建言献策,为同学们传经送宝。同时也希望与会法律硕士研究生能充分利用这个机会,深入交流,互相学习,把学习和科研结合起来,把理论探讨与现实关怀衔接起来,不断形成积极向上、求真务实的学风,把自己塑造成德法兼修的涉外卓越法治人才。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言浩在主旨发言中,从民法典的比较法视野和实践适用两个维度对我国民法典进行了考察。通过比较不同国别民法典的体例,揭示民法典总则对法源的丰富,认为我国民法典既有对人类民法法典化经验的继承,也有立足国情的创新。他勉励与会同学不仅应当掌握民法基本知识,同时还应重视民法方法论的研习。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在主旨发言中,对德国、日本、中国民法典的体例进行了比较,从学理上对我国民法典体系的安排进行了阐释。以“赔礼道歉”为例,从比较法的视角切入,对我国民法典中的中国特色与本土资源进行了剖析,认为对中国特色及本土资源的挖掘应当更注重实质而非形式。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世刚教授在主旨发言中,对中国民法典编纂中面临的具体状况进行了回顾,基于中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体例的比对,系统梳理了21世纪《法国民法典》的现代化进程。并围绕法国法律行为法典化与中心化的实践,反思了法律行为中心主义对民法典现代化的启示。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朱晓喆教授在主旨发言中,从19世纪的民法法典化历程谈起,梳理了德国民法法典化的进程、特色及意义。通过对德国民法典与我国民法典体系的比较,指出我国民法典缺少债法总则、人格权独立成编、侵权责任独立成编等重大区别,透视了我国民法典结构体系上的问题与创新。
本届论坛共分为五个单元,分别由法学院专业教师赵守政、沈志韬、杜康平、孔凡洲和王伟臣主持。与会研究生分别围绕“全球化时代民法基本理论的实践与创新”“比较法视野下的物权理论与实务”“域外债权制度的比较与借鉴”“新时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反思与重构”“多元法治背景下的民商事法律前沿”等主题,介绍了相关语种国家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前沿动态,并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论坛闭幕式上举行了颁奖仪式。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李亚萍出席,并为获奖同学颁发了荣誉证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王伟臣及专业教师代表沈志韬、孔凡洲、赵守政、杜康平等出席了论坛,并担任分论坛主持人和点评人。
本届国别与区域法律论坛共收到学术论文九十余篇,内容涵盖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葡萄牙、荷兰、伊拉克、日本、泰国、韩国、新加坡、俄罗斯、乌克兰、西班牙、阿根廷、意大利、埃及等二十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及其实践。经过专题报告和专家评审,论坛共评选出论文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
初审 / 编校 / 责任编辑 / 郭心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