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7.2016  20:33

 

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老年法律维护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本市法律援助中心喜获殊荣。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一是积极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对老年人只要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即可以获得免费的法律援 助;二是实行上门服务,对80岁以上或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年人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 四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定期安排律师深入社区,为老年人举办维权知识讲座,加强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赡养、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老年人的 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三年来,组织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为本市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41642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107件,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