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上海法律共同体论坛——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第十五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暨“实践教学与法律服务”研讨会举办

25.10.2017  16:03

10月22日,由上海市法学会和上海财经大学联合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首届上海法律共同体高端论坛——上海财经大学第十五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暨“实践教学与法律服务”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武川路校区创业中心隆重举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丁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志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刘兰娟,校长助理郑少华,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宋晓燕以及来自上海法律实务界和学术界等近百名嘉宾出席论坛,法学院的师生们也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开幕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周杰普主持。

在开幕致辞中,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刘兰娟首先代表学校向论坛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她从加强实践教学课程建设、开展模拟法律实验和实战训练、完善案例教学与诊所式教育、开展法律职业见习夏令营等四方面回顾了法学院在以往实践教学中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她表示,法学作为一门经验性学科,法学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法律实务界和学术界同仁们的参与和支持,通过一年两度的法律职业发展论坛等多种形式,法学院在实践教学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之路。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对上海财经大学建校100年、法学院建院30年表示庆贺,对法学院建院以来的快速发展以及在法学研究、实践教学和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表示赞赏。他回顾了上海市检察院与财大法学院的合作,上海市检察院与财大法学院合作开设检察实务与理论课程,将课程纳入必选课,在上海市高校首开先河。上海市检察院未来将持续关注和助力法学院的发展,推进检察实务与理论课程建设,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法学院合作,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他充分肯定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在实验与实践教学方面已经做出的探索和努力,指出对于法学这一门经验性极强的学科而言,财大法学院的诸多做法对于培养学生的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是极为有益的。同时希望财大法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更加注重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合力,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合作,同时为检察制度改革提供扎实的理论支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因此优秀法治人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生力量和迫切需要”的重要论述,发表了三点看法。一是法律服务全球化趋势加深,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急需一大批具有全球视野,了解中国国情,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法律专业的高端复合型人才。这是人民法院和法学院校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培养优秀人才方面共同承担的重大职责使命,是共同面对的重大实践课题。二是法律人才培养面临着来自全球的竞争,必须对标世界一流水平,加快高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才能更好地服务国家整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三是法律人才培养必须面向未来,积极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新要求。他表示,上海高院也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与高校常态化的协作机制,在高端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促进法学教育与法院工作的有机结合,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丁伟充分肯定了本届论坛将全球法律市场的竞争和我国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作为主题的现实意义,肯定了财大法学院近年来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取得的突出成效。同时,他指出我国当前尚未打破制约涉外人才培养的一些瓶颈,尚未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合中国发展需求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最佳路径。针对国内高校法学人才培养与需求不匹配、学校教育评估尺度高、学生就业尺度高、在案例式教学方式下学生积极性难调动等现状,他表示一方面需要进行顶层设计,对教育评估制度进行改革;另一方面需要高校加强实践教育的环节,加强与地方政府涉外法律服务部门的合作,秉持国际化的办学理念,走国际化培养之路。

  随后,开幕式上公布了法学院院训评选结果,并由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志先揭晓了法学院院训——“经济为本,法治为魂”。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宋晓燕教授从四个方面对院训进行释义。一是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经济发展内在逻辑要求与根本保障;二是经济和法治两大要素,体现国家确立的经济强国和法治国家两大长远目标和发展方向;三是若将“经济”依我国古文含义作治国理政之理解,也可体现“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与新时代治国理政思想相吻合;四是经济与法治融合,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尤其凸显法学学科在我校学科体系中的地位。

  开幕式的最后环节,进行了外国人来华居住与投资法律服务热线(021-65902516)的开通仪式,这也是法学院继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热线(021-65904569)、上海劳动法服务热线(021-65904528)、上海环境法服务热线(021-65903536)之后开通的第四条民生法律服务热线。为庆祝法学院成立30周年,学院精心策划摄制的法学院VCR也在会上与大家见面,展示了法学院强劲的发展态势和奋发向上、充满活力的形象。

  开幕式后,进入主旨报告阶段。在主旨报告第一阶段,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围绕“打造‘三化一型’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报告。“三化一型”即学术化、专业化、国际化和复合型。学术化指致力于法律学问的探究、致力于法学学问的研究;专业化是指针对法学作为经验性学问的特点,应由法律共同体共同培养法学人才,提升职业化水平;国际化指学生应具有国际化的体验,具有跨文化沟通能力,共同追求人类共识,具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能力;复合型指学生应具有强烈的人文精神,具有经管复合的知识结构,这也是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学科性质所决定。“三化一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提出,是基于世界格局的变动、全球法学教育的竞争态势和上海财经大学的比较优势综合考量的结果。郑少华教授介绍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近十年来在该模式下的路径选择。一是通过为师生提供高品质的学术研究环境、严格学位论文质量等方面的努力追求学术化;二是通过双导师制度、开通法律民生服务热线等方式强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三是通过开设英美法证书班、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项目、全英文LL.M项目和全英文法律金融学博士项目、海外交流计划、中外合作研究项目等途径提升国际化;四是通过开设法学加会计与法学加金融的本科项目、自由贸易、金融与法律的硕士项目、法律经济学与法律金融学的博士项目等培养复合型人才。谈及“三化一型”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提升和改良,他认为应从追求有限目标、拓展职业化和追求极致三方面着手。他表示,“三化一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取得成效,还需要法律实务界和学术界同仁们的鼎力支持与帮助。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立斌回顾了一中法院与上财法学院十年来的合作历程。双方已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动了在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审判实务等方面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沟通,实现了互惠共赢,为法律共同体合作、促进法律共同体建设探索了一条成功之路。当前双方合作已迈入了全方位、多形式、紧密型、机制化合作的新阶段,成为彼此最牢固的合作伙伴。双方的合作是法学院校与实务部门之间全面深入、紧密持久合作的成功典范。他就如何进一步发挥法院在法学院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探索法学院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机制,助推法律共同体建设进行阐述。一是优势互补,可实现产学研合作的双赢局面。分别发挥双方理论自由和审判自由的优势,通过合作将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互补需求和短板,实现双方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二是形成合力,可借助法律职业共同体平台培养人才。法学一直以来都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院也日趋重视实践教学,力争与实务部门形成教学合力,探索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新路径、新方法。聘请法官担任法学院兼职教授以及为学生提供到法院实践或担任志愿者等直接体验司法审判活动的机会,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也是契合了法学人才培养规律。三是共建平台,可在拓宽合作广度深度上实现新作为,在维护好既有合作平台和传统合作形式的基础上,一中法院还与财大进一步寻找新的合作点,拓展合作平台。他表示,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目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将迈上新起点。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目标,需要法学院校培养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因而也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协同与构建。最后,他期待一中法院与财大的合作之花越开越旺盛,结出更多硕果。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顾伟强结合二中法院司法改革的实践和法律共同体的主题进行报告。他表示,通过建立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机构研究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把法学院丰富理论研究资源引进法院,把法院鲜活的司法审判实践资源送入高校。不仅能够进一步促进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共同发展,也对培养造就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近几年来,二中法院作为全国司法改革试点单位,为更好地完成任务,积累改革的经验,进一步加大了与法学院校合作交流的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实现多方共赢,聚力发展。自2015年以来,启动法院实习助理及司法研修助理项目,创新法治人才的培养机制,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知行合一。其次,二中法院积极引入研究力量,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聘请高校专家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司法实践,解决案例纠纷,是二中法院在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背景下,创新合作方式的又一举措。法学研究者亲身参与案件审理过程,运用扎实的专业能力协助解决纠纷矛盾,是将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进行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再次,探索理论引领实践新方向,凝聚法治建设力量。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交流机制为广大法律学者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也为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提供了智力支持。二中法院通过建立特邀咨询员机制、与高校教师专家开展课题合作、与一中法院联合举办司法统一论坛等方式,拓宽了司法实务工作者的视野,开拓了审判实践思路,推动司法改革不断深化、不断拓展、不断创新,为司法实践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最后,他表示,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过程中,法律共同体应当紧紧围绕中国实际,以法学教育支撑法律实践的人才需求,用法学理论回应司法改革中的现实问题,让法学理论、法学教育在与司法实践高度融合中得到繁荣与发展,为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秋良围绕本次研讨会主题,结合三中法院的实践,分享了三点感受。第一,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有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为保障。三中法院自成立以来,把打造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强。他从当下和未来两个维度思考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问题,认为当下面临人才队伍的结构性紧缺和未来案件管辖范围和案件数量将进一步扩大和增长的困境,需要更加注重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第二,深化司法改革,需要法治人才培养理念和方式的不断创新。以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基础、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将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将持续推进,改革对法治人才的培养带来了一些新挑战,法学院培养人才理念和方式也要有所转变。第三,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三中法院与上海财大法学院等沪上多所高校建立了长期双向合作关系,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旨在培养更多高素质法律人才。同时,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需要遵循一致的价值追求和伦理要求在学术界早已明确,无论在法治实践中承担何种角色,共同体的成员都应把法律等同于正义,把司法过程理解为实现公平正义的艺术,把实现公平正义作为共同的追求。他表示,共同探讨法律人才的培养,在新时代必将有新使命,需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需要资源互通、人员流通、感情流通,在法治建设中贡献法律人员的力量。

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在报告中指出,法律共同体是法学会、法学院校、科研院所、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包括人大政协等组成的学术共同体。这个共同体能更好地将各界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共同为上海法治研究与法治实践贡献力量,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上海法律共同体必将为全面推动上海的法学研究、法学人才培养、对外法学交流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为推进服务社会大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他表示,在上海财大法学院建立三十年之际,举办首届上海法律共同体高端论坛,,这必将有力推动上海财大法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接着,他对上海市法学会的概况及其与财大法学院展开的密切合作做了简要说明,高度肯定了财大法学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最后,正值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会议提出了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的科学论断,这些都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学研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他希望全体法学会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推动法学研究不断向前发展。上海市法学会也将一如既往地为广大会员搭好这一研究平台,共同推进上海的法治建设。

主旨报告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分别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杰普和副院长(主持工作)宋晓燕主持。主旨报告第二阶段,首先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进行报告。他从法律职业共同体确立和构建过程出发,概括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四个共同特征,即共同的人格修养和价值追随、共同的法律思维、共同的知识体系和共同的实践体系。他同时指出,当前法律职业共同体面临着双重使命,既要掌握现有的法律体系,同时又要在社会转型时期不断改革创新现有的法律体系。最后,他对法律职业共同体提出希望,指出法律人在当下要努力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在社会转型时期能够平衡好坚守法律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关系。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申卫华从法律人才需求方的视角,做了“把握时代的脉搏,提升法律素养”的主旨报告。首先点明建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队伍是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应有之义,之后具体讨论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关系。他结合多年来在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工作经历,以九十年代外商投资立法中的认缴制的学习与运用为例,表述了法学理论基础知识的重要性。他认为,只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才能够指导时代的改革,才能够促进法治逐步完善。他还结合时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一带一路”战略以及智能化如火如荼的发展对法律实践提出的挑战以及对法律人才的新需求,呼吁法律应该创造实践规则,而不只是尾随实践难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最后他着重强调法律信仰的重要性,学习法律过程中始终要坚持一个本源——传播正义与尊重尊严,这是法律人要牢记于心的使命。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盛雷鸣高度评价了财大法学院三十年踏实而迅速的发展,对法学院三十周年院庆表示祝贺。谈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他提出,目前这一共同体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的问题,对于法律职业的转变需要有机制体制保障,以及法律工作者对于职业技术规范的程序性要求进行认知上的统一。针对实践教学和法律服务,他肯定了财大法学院在实践教学方面的探索和成就,并对法科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建议,他认为,对于法律这样一门极具应用性的学科来说,教育工作者应更多地参与到一线的法律实务工作中去,这样才能发现更多的理论问题,进而更好地服务于实践。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李曼蔺律师结合自己的职业经验,分享了对于法律职业以及法律共同体建设的一些看法。她认为,法律共同体是法律人的共同体,无论是法官、检察官、学者还是律师,无论是司法者还是执法者,都身处其中,相互联系,休戚与共。这个职业共同体本身就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支柱,关系着中国现代化和每个人的生活。而她作为一名律师,也能够更加真切地体会到律师这个职业的成就离不开法官、检察官的辛勤工作,更离不开一代代学者所建设的法学理论宝库。她表示,应明确自己在法律共同体的定位,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在一个个案件中,在为客户的利益保护和奔忙的过程中,发挥自己的独立价值。

  主旨报告结束之后,大会分三个分论坛进行讨论。分别为分论坛一:法律共同体的合作与法学人才培养;分论坛二:全球法律市场竞争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分论坛三:实践教学与法律服务。

  分论坛一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汤黎明主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阮祝军,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寇树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杨锦华,上海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余飞麟,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陈胜,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王鑫,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朱海翔等做主题发言。来自法律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各位嘉宾出席分论坛。

  汤黎明副院长结合自己所带的一个财大的实习生的案例,谈到了学生实习工作的重要性。她结合近年来的情况,指出当前学生实习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结合这一问题和分论坛法学人才培养的主题,汤黎明副院长鼓励与会人员从机制上和制度上对于人才培养包括学生实习工作的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从而落实好学生实习工作,使得法学院的学生在将来的职业道路上能够迈好第一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阮祝军结合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指出本次分论坛主题中法律职业共同体概念的提出恰逢其时。他从检察实务角度出发,指出未来要从两方面加强检校合作。一是人才输送,由于上海检察机关在惩治金融犯罪和金融类公益诉讼方面人才匮乏,希望未来加强检校合作,欢迎更多具有金融知识背景的财大法科生加入检察团队。二是检察官助理岗前培训,他提出借鉴访问学者形式,检察官跟从导师参与教学实践。同时,对于法律共同体的打造,他从共同的素养理念培养和交流两方面提出了建议,希望财大法学院运用好学校学术的平台,为共同体的交流提供一个有利的载体。最后,针对学生实习工作,阮祝军提出在学生实习工作安排上要提高针对性,针对不同的学生、不同的阶段和学习背景进行实习安排的思路。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寇树才指出本次论坛主题中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提出具有深厚的理论学术背景。他从律师角度提出对于法律共同体构建的看法。他指出:法律教学当中传统教育的缺失是造成不同的法律职业立场观点存在尖锐冲突的重要原因。基于此,他建议在法学教育的课程设计中应融入传统儒家文化的精华内容。对于法科生实习工作的开展,他指出财大的法科生对金融学、经济学有深刻的理解,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他欢迎财大学院学生到国浩律师事务所实习。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杨锦华提出在当前加强法律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法律共同体的建设与法律人的培养密不可分。一中法院与财大在法学人才培养方面也有实习生项目,项目进展良好,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对于如何加强法学人才的培养,他提出要实现学生法院实习项目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对于实习时间的安排要结合教学实践活动和法院需求,实现交替安排,交叉进行。

上海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余飞麟首先对于财大法学院将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做法做出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财大法学院在环境法领域具有很强的实力,希望在今后的合作中,财大法学院能够发挥在环境法理论方面的优势,为上海市环保局在顶层制度设计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同时,上海市环保局也会将现实当中的一些鲜活的案例及时提供给财大法学院,为其课程教学提供实践案例。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陈胜结合自己所带教的上财法学院实习生的情况,充分肯定了上财法学院毕业生在金融领域具有扎实的知识储备。对于实习生项目,他向参会人员介绍了金杜律师事务所的“铸金计划”,该计划能够为律所和实习生提供一个双向选择的机会。最后,对于人才培养,陈律师提出当前要推进法律人才的国际化培养,从而使更多的中国实习生或者雇员进入国际组织工作,为中国梦的实现添砖加瓦。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王鑫提出,在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过程中,既要追求共性,又要尊重个性,针对不同的法律职业进行不同的角色定位。在追求共性的同时,一定要追求个性,大家相互尊重,才能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朱海翔提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一定要有文化底蕴、人文素养的支撑,在法学教育中要加强对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可以从学生实习和司法工作人员研修制度入手,实现共同体内部的互相促进、循环发展。

全球法律市场竞争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分论坛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管理合伙人朱黎庭主持,有三位专家做主题发言,来自法律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各位嘉宾出席分论坛。

主持人朱黎庭预告了本次论坛主要由来自司法界、仲裁界以及学术界三位与会人员分享经验,并且关注了由司法部、商务部、外交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中的相关政策,高度评价了本次论坛的主题契合时代发展潮流。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荚振坤结合自己多年的海事司法工作经验,介绍了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背景,在时下全球化和反全球化两种声音中,我国坚持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坚持改革开放,提出“一带一路”的倡议,这一大背景将有力促进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其次,国际法律竞争日益激烈,各国从法律人才、法律规则和制度、法律运作的公正高效等全方位开展竞争。并且中国法律发展日益受到国际关注,也对国际法律发展做出贡献,但是就海事法律来说英美法的作用不容小觑。最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已经进入新阶段。不同往日,语言关已经不是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障碍,但是法律人才的深度有待提升,荚副院长对我院教学培养的深度也寄予了厚望。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秘书长马屹结合自己从事仲裁业的经验针对论坛主题发表三点见解。一是,涉外法律人才教育是基础,实践是根本。二是,涉外法律人才的成长有赖于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与仲裁机构。中国法律服务机构的国际化,可以借鉴全球法律服务业发展的规则,即企业跟着市场走,律师跟着企业走。所以,当下中国把对外开放作为新一轮的战略,再加上《司法部关于开展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政策的支持,可以乐观地预见中国法律服务机构的全球化形势良好。三是要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全球化视野,国际化法律思维。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宁波大学法学院董茂云教授分享了关于加快全球法律市场竞争和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的三点意见。一是,全球化趋势不可逆转,中国在全球法律服务竞争中逐渐发挥影响力。二是,加强高端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思路,要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多领域知识储备、高思维能力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教学过程中注重国内法与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的融会贯通。要发挥优秀教师精神熏陶能力。这不仅仅是一流院校的任务,也需要法律服务机构的配合。最后,分析了我院的优势——法律与财经的结合,高度评价了英美法证书班平台的搭建,表达了对我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期望。

自由讨论环节中,多位嘉宾畅所欲言,针对分论坛主题分享精彩论述,同时对我院“经济为本,法治为魂”的院训深表赞赏,希望我院能够继续搭建法律共同体的交流平台,促进法律人才培养。该分论坛发言嘉宾均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中远海运集团法务部高级经理汪洋指出语言关背后是思维方式的挑战;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倡议法学院应培养国际组织的人才;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中华针对涉外工程领域的法律风险状况,建议加快专业法律人才培养步伐;上海市婓航律师事务所主任晏圣民建议法学院定位培养目标,教学分层次、分类别进行;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金春卿律师指出现在全国涉外律师已比十多年前有显著增长,但怎样做深做专需要进一步提升;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郭俊律师认为在上海培养高端法律人才主要应关注两点:金融和涉外;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麦世宏律师指出高端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还应该充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这个领域;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振生建议财大法学院可以在涉外法务人员的培训上多做贡献;上海尤里卡律师事务所谭湘龙律师回顾了在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求学经历,充分肯定了英美法教育在涉外高端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最后,主持人代表与会人员对下届论坛表示了期待,同时也对我院的发展表示了美好祝愿。 

全球法律市场竞争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分论坛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律新社首席执行官王凤梅主持。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关保英、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璩富荣、《政治与法律》主编徐澜波、京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学平、何爱琴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爱琴、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扈斌、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贝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李曼蔺、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钍睿等分别站在不同的职业立场对话题进行了交流。

律新社首席执行官王凤梅首先从新媒体视角对法律服务涉及的多个层面进行了分析,认为实践教学与法律服务密切相关,实践教学契合法律服务的目标。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关保英首先祝贺上海财经大学开展法科教育三十年。随后,他向大家介绍了上海政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教学中所作出的努力和成果。他表示,上海政法学院以“内在学问有水平,外在实践有能力”的内外结合知识结构为理论基础,构建了独特的两个目标、三个要素、三个教学层次的“2·3·3”模式,重视教学制度和改革创新。得益于特色教学和专业化培养,上海政法学院在过去的几年中无论在人才培养还是科研水平上都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璩富荣从法官职业角度分享了他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思考。他认为,首先,平等地对待他人是法官起码的职业操守,法律共同体的建设首先需要大家有共同追求公平正义的精神。其次,社会整体的法治意识在提高,这就要求法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新形势下对法官思想道德素养和专业素养标准的提高也要求法学院在人才培养的时候更加立足实践、寻求更符合时代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尤其在人工智能不断发展的今天,高端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应当是今后法学院培养的重点。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政治与法律》主编徐澜波祝贺上海财经大学三十年院庆。他建议,法律职业共同体不应该仅仅作为一个概念,可以在不断扩大论坛的规模和影响力之后形成一种固定的形式。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打通了各职业之间存在的固有界限,有利于整个社会大环境下法律观念和法治建设的发展。而法学院在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方面,要充分考虑到法律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贝艺经历了从政府部门到律师职业的转型,对于法律共同体有着深刻的体会。她表示,虽然同为法律从业者,但是不同职业之间的入职门槛有着很大的区别,并且由于这种职业的差异化和行业衡量标准的不同,职业转型之后原职业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和社会地位很难迁移到新的职业之中。由此可见,法律共同体的发展任重道远。随后,她认为法学教育中要让学生形成崇敬法律的共同信仰,要使学生形成法律观念,才能使法科生具有区别于一般人的专业素养,而对理论教学或实践教学的侧重需要区别对待研究型和实务型两种不同的培养方向。

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长宁区法律服务业协会会长扈斌律师对于法律服务方面有自己的体会。他认为,法律服务以律师为主体,法律服务业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应用性以及高度社会化。这样的行业特点要求法学教学要强化实践教育。而作为法律服务业的代表,他也表示,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个律所的发展与竞争,最终取决于人才。因此,无论从本所业务发展,还是行业的发展,他希望在座的同仁能够以不同的形式助力高校进行人才协同培养。

君澜律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李曼蔺从自身的职业发展经历出发,发表了对行业新人的教育和培养的观点。她认为我国目前缺少一个从院校层面到职场过渡的制度,而类似于日本司法研修制度的过渡机制是非常有利于实践技能的提升和法律共同思维的构建。她认为,应更多关注新入职场的行业新人,并对君澜律师事务所为鼓励新律师而做出的制度上和经济上的激励作了介绍。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京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学平对法律共同体这一概念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他表示,法律共同体要有四个共同,第一有共同知识背景,第二有共同思维方式,第三有共同的价值趋向,第四是共同的道德操守。就目前的社会背景而言,这四个共同的实现还有很长的发展过程。因此需要社会、行业人士以及教育教学多方面联动来改善现状。而面对人工智能对初级智力劳动的应用,法学院在人才培养上不能仅仅是简单的知识灌输,更要培养在更为复杂的情感判断、价值判断以及一些复杂的证据认定,法律关系认定方面解决问题的能力。

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钍睿认为,实践教学与法律服务应该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不可能通过法学院的教学一蹴而就,也没有办法在法律服务过程当中很快的反哺到实践教学当中。因此,律师事务所要力所能及地贡献自己的力量,借助法学院的力量,借助法学院的平台,在法学院的教学过程当中培养学生实践的意识和能力。并且建议司法机关可以提供一个让不同职业互动的机会,允许律师到法院、检察院实习一段时间,让律师更好了解司法部门的办案规则,这样非常有利于法律共同体的良性发展。

何爱琴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爱琴分享了她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的直观感受和独到见解。她认为,一个人要想得到别人尊重,就必须有所作为,要靠自己的实力。她认为学习是终生的、持续的。而法律服务工作就是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民众法治意识的觉醒对律师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也对法学院培养更高端的新型业务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会嘉宾对“实践教学与法律服务”这一话题纷纷提出不同的观点,真知灼见也引起现场阵阵掌声。

三个分论坛精彩纷呈,嘉宾们和法学院的师生们充分互动参与,真知灼见不断涌现,大家对法律共同体的未来充满希望和信心。至此,首届上海法律共同体高端论坛——第十五届上海财经大学法律职业发展论坛暨“实践教学与法律服务”研讨会圆满落下了帷幕。

(供稿:叶榅平、付卓婧、曾月慧(学)、庆书余(学)、张荣荣(学)、王美珠(学) 供图:段海娇  编审:王雅静  收稿日期: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