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1.2014  10:35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在过去的两个星期,法学院掀起了一阵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各学生党支部先后开展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结合自身法学专业背景,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14级法律硕士第一党支部向党员同志播放了法学院副院长潘伟杰教授所作的专题报告视频录像,报告题目是《论依法治国——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潘教授的报告让党员同志们对依法治国提出的历史必然性、约束法治中国实现的条件以及如何实现法治理想这三个基本问题有了全面而深入的认识。

14级法学硕士党支部特别邀请了法学院新晋青年老师涂云新解读全会的决定、公报和说明。涂老师从法律视角对文件中的法治、法制作了全面分析,并从对公报的学习延伸到党员同志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学习。

14级法律硕士陈洁同学认为《决定》中有很多亮点:如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有利于在中国树立法治意识,从小学法、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其次,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网络公开查询制度是紧随时代步伐的体现,可以在司法过程中适当引入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再者,将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可以有效地避免司法腐败。

黄燕同学则从公平正义、维护宪法权威、法律重在实施这三个角度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法治的理想状态是“已经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人们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她强调法律重在实施,尤其要尊重宪法权威。

13级法律硕士马莎莎同学在自己的学习心得中写道:“作为一名复旦法学院的在读研究生,我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从一个法律硕士学生的思维出发,认真思考在依法治国建设过程中自己作为一名法律人应当担负的责任。”

同学们在会上各抒己见,虽然观点略有差别,但就“作为在校法科生应如何在依法治国建设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这一问题,大家的看法还比较一致,认为至少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在平常的法律学习中,牢固掌握法律知识,尊重宪法和法律,对现有的法律文件进行辩证分析,绝不盲从。学习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在能力范围内,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尽微薄之力。班级和党支部可以定期举办如“送法进社区”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自身专业知识和服务热情,帮助周围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

最后,作为一名法科生,我们应该努力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主动参与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如关注政府各项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认真行使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在内的监督权;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工作,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法律援助。

法治中国的实现绝不是一朝一夕,但法治中国的理想却不会陨落,它值得每一个共产党员、每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去实践、去追求,在为依法治国路线的确定而欢呼、鼓掌的同时,也要保持一颗冷静而清醒的头脑。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