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高校走通科技成果转化路 激励效应已显现

15.08.2016  22:08

  原标题:两条成果转化之路都走通了

  上海理工大学太赫兹科研团队在做实验。

  编者按

  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新政密集出台。上海正在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而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则是科创中心建设的关键突破点。提高科研论文和研究成果从“”变“”的能力和水平,沪上高校和科研院所正在加大探索的步伐。

  随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三权”下放而应声出动,成为转化路上“第一个吃螃蟹者”;克服成果转化过程中供需双方不接轨、市场化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加紧研究出台对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针对人才考核指标中无法有效评价成果转化能力的现状,科学制定新的激励政策……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正体现了上海科技成果转化的种种努力和收获。今日起,本报刊发一组报道,呈现沪上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最新探索以及由此形成的新思考。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两种基本方式———“先投后奖”或“先奖后投”,上海各有一所高校,率先吃到了“螃蟹”。

  记者日前从上海理工大学获悉,该校太赫兹科研团队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曾一度陷入“卡壳”的股权激励问题,现终于出现转机:在市科委、市教委以及工商等部门数次协调后,预计最迟到下个月股权变更手续就可以完成。届时,上海理工大学目前持有的上海上理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72%的股权,将正式转到科研团队头上。

  转化科技成果,先投资成立公司,再实行对科研团队进行股权激励,上海理工探索的这一“先投后奖”的转化模式胜利在望。

  今年6月底,上海海事大学诞生了沪上第一个科研人员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成功转化的案例,该校对科技成果的处置采取的则是“先奖后投”的模式。

  两条不同的路,现在都走通了。沪上多所高校的科技处处长在接受采访时不约而同地表示:有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势必会提振更多科研人员和高校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选择转化路径一波三折

  去年6月,离上海“科创22条”发布仅1个月,上海理工一支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庄松林教授领衔的科研团队就跃跃欲试,酝酿对太赫兹技术进行成果转化。

  因为是沪上第一家贴着上海“科创22条”新政从事成果转化的团队,从专利权处置到公司的注册以及股权激励,太赫兹团队最近一年的经历,有好几次触碰到了一些规定的模糊地带,不得不在艰难中前行。

  比如,虽然上海理工早在去年6月就提出了成立公司从事太赫兹转化的设想,但公司的营业执照直到今年3月28日才拿到。“这期间大半年的时间,大家就在反复讨论、协调一件事:到底是实行先投后奖,还是先奖后投。”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处处长张大伟教授说,从太赫兹团队从事科技转化之初,相关的主管部门就给予了高度关注,但是由于不同的主管部门,各有职能边界,所以给出的意见并不一致。

  几经商议后,上海理工决定走“先投后奖”的转化路,即在对太赫兹技术进行第三方评估后,注册成立上海上理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总注册资金3200万元。这家公司的股东为上海理工大学和上理工资产经营公司两个独立法人机构。其中,上理工占股90%,资产经营公司占股10%。上理工又将占股中的80%股权用于激励给太赫兹技术团队。

   政策会诊”解决瓶颈问题

  应该属于科研团队成员的72%股权,如何通过规范操作,完成股权奖励和股权变更?在这个节骨眼上,上海理工太赫兹团队再次遇阻。

  原来,在注册成立公司后,高校持有的股份顺势就成为国有产权。要把这部分股权转让给科研团队的核心成员,是个棘手的问题。今年4月27日,市科委、市教委、市工商局联合召开协调会,对此进行了集中讨论。问题聚焦于———工商部门认为,根据有关规定,高校、科研院所拟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股份奖励给激励对象,需要向主管部门提出试点备案申请;但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认为,根据最新的成果转化法,处置权已经下放高校,教委无需备案。

  直到今年7月12日,上述几家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院校代表再次坐到一起,为上海理工在“先投后奖”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进行“会诊”。终于,多方达成共识:上海理工有权自主决定对科技成果完成团队的奖酬方式和数额,无需市教委审批或备案。上海理工将其持有的上海上理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72%的股份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团队,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

  其实,正是因为上海理工太赫兹团队在这个环节上搁置了4个月左右的时间,客观上让沪上另一所高校———探索“先奖后投”方案的上海海事大学的一支科研团队后来居上,成为修订后的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后,第一所成功尝鲜“新政”的高校。

   走通转化路,激励效应已显现

  从现在的结果来看,这一段时间的等待完全值得。上海理工大学副校长刘平说,这一路探索不仅帮助上海理工的团队走通了转化路,而且为今后更多院校的实践提供了借鉴和参照。

  “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市级层面的新政和红头文件纷纷出台。但在操作过程中,因为上位法还没有修改,所以科技成果转化在推进过程中,有时就会碰到一些基本大法的硬杠杠。”而上海理工太赫兹团队探索“先投后奖”的转化路成功在望,这一案例说明,在法律“成规”和地方“新规”之间并没有绝对不可调和之处。遇到“政策打架”,与其退却,不如迎难而上。

  太赫兹科研团队的一路摸索,无形中也激发了上海理工更多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在本市多部委联合为这一团队进行“政策会诊”的过程中,一个清晰的信号正在传递:高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在上海理工,激励效应已经初步显现。今年以来,该校也有教授团队完成专利转让,总金额突破了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