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整顿汽车维修业 4S店垄断局面或被打破

15.10.2015  15:07


  中国汽车维修市场的垄断局面引起了主管部门的注意。日前,八部门联合发文,以重拳整顿汽车维修乱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举将打破4S店垄断局面,推动中国维修保养领域的连锁化大潮。

  日前,交通运输部联合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保监会制定了《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汽车生产者应采用网上信息公开方式,公开所销售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办法》要求,汽车生产者应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径、合理的信息价格,向所有维修经营者及消费者无差别、无歧视、无延迟地公开所销售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不得通过设置技术壁垒排除、限制竞争,封锁或者垄断汽车维修市场。此前,交通运输部曾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一系列重磅政策的出台,中国汽车维修业的格局将发生变化。一直以来,汽车生产者对维修技术信息和维修配件实行“授权”经营的模式,消费者去4S店维修保养不仅需要支付较高的费用,且常常出现被“”的情况。今年3月15日,央视在“3·15晚会”上曝光了汽车过度维修问题。针对三个汽车品牌进行了22次维修体检调查,其中遭遇过度维修16次,比率高达73%。

  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的公开有了明确的时间表。按照规定,“各汽车生产者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向交通运输部备案其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有关信息。对于“新定型”车型的规定。汽车生产者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乘用车和客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对于“老车型”也有明确的规定,“汽车生产者要在2017年1月1日前,公开2008年7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乘用车和客车的维修技术信息,同时公开2015年1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的维修技术信息”。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前,单一车型累计销售量未达到1000辆(不含)的乘用车,以及单一车型累计销售量未达到200辆(不含)的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可以向交通运输部申请不上网公开相关车型维修技术信息,但应以纸质文件、数据光盘等媒介形式公开,并以公众便于知晓的方式公布索取方式”。

  据统计,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将为汽车维修业连锁经营扫平障碍。截至2014年,中国约有46万家机动车维修业户,其中2万家为取得了汽车生产企业的授权的4S店。尽管4S店占比不足全国维修业户总数的5%,但由于取得了汽车生产企业的授权,享有维修配件维修技术方面的独特竞争优势,而多数社会维修户因无合法渠道获取专用维修技术、合规配件,因此与4S店竞争时处于弱势地位。近年来4S店频频出现维修猫腻、维修成本高、维修质量低的投诉。一旦垄断授权优势不复存在后,社会维修户有希望提高服务质量,这将有利于形成汽车维修市场公平竞争、并为消费者提高质量的汽车维修。《办法》将建立实施我国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打破技术垄断,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打破垄断将成为《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同时,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尽快建立有关汽车企业、车型目录等信息的共享机制,减轻企业信息备案负担;并将会同有关部门组建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政策 咨询、标准审议、技术鉴定、争议调解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支持单位,开展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此外,交通运输部将运用信息化 技术,建立完善全国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平台,有序地推进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