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污染防治攻坚11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08.01.2019  11:5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上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11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安排
      根据本市污染防治攻坚“1+1+3+X”体系安排,对应中央工作部署,聚焦“四大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对三年内必须取得明显进展、环境改善贡献较大的具体任务予以重点突破,目前共安排11个“优‘化’”“减煤”“减硝”“治柴”“绿通”“消重”“净水”“清水”“清废”“增绿”“绿农”等11个专项行动。
二、目标设定
      综合中央要求、本市已有部署(“十三五”规划、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各专项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和进一步提升市民感受度的考虑,从引领率先、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确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稳定达到本市自定目标。主要包括:四大结构调整方面,能源结构上,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煤炭占一次能源比重下降到33%以下;产业结构上,完成非专业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的调整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运输结构上,港口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达到50%以上,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农业投入品结构上,化肥、农药使用总量继续保持负增长,到2020年分别减少至7.9万吨和0.32万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到37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018年全面稳定消除河道黑臭,2020年力争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原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8%,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力争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三、任务措施
      “优‘化’行动”聚焦化工行业优化提升,通过严格项目准入、严格执法监管、实施清洁生产、推进治理升级等多种手段,加快淘汰化工行业落后产能,抓紧推动化工企业搬迁入园,持续优化化工行业空间布局,不断提升专业园区产业能级。
      “减煤行动”聚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进一步削减钢铁、石化行业用煤总量,控制发电行业煤炭总量,稳定增加外来电供应比例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确保完成国家“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
      “减硝行动”聚焦中小燃气(油)锅炉提标改造,通过政策引导、标准引领、执法推动、示范先行等措施,确保到2020年9月底完成5525台中小燃气(油)锅炉低氮燃烧治理改造。
      “治柴行动”聚焦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坚持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鼓励淘汰与强制限行相结合、本市治理与区域联动相结合,建成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部门联动,明显削减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
      “绿通行动”聚焦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水水中转、水铁联运等多式联运,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更严格船舶排放区控制,推进绿色港口、机场建设等,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交通领域污染攻坚各项任务,建设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
      “消重行动”聚焦重点时段(秋冬季)和重点领域(高污染重点行业),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科学预警、分级管控,合理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确保到2020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净水行动”聚焦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全面深化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整治,严控交通、工业、农业等环境风险,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持续推进流域共保共治。
      “清水行动”聚焦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依托河湖长制平台,以“苏四期”环境综合整治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机制创新,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设施能力提升、河湖生态修复、河道长效管理等措施,确保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要求。
清废行动”聚焦各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安全处置利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垃圾的非法倾倒和历史堆点,加快各类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完善,确保各类固废利用处置能力全面提升。
      “增绿行动”聚焦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加快推进绿地系统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廊道建设,不断提升绿地花园服务能级,加大湿地、绿林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力度。
      “绿农行动”聚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畜禽粪污治理、水产养殖治理、绿色生产示范等系列工程,完善农业生产监测监管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打造现代绿色农业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形成全社会工作合力,健全完善本市污染防治攻坚组织推进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依托本市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成立本市污染防治攻坚专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本市污染攻坚任务总体安排和工作需求,成立“优‘化’”“减煤”“减硝”“治柴”“绿通”“消重”“净水”“清水”“清废”“增绿”“绿农”等11个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各专项污染攻坚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同时,增设综合、政策、法规、督查、宣传5个工作小组,为污染防治攻坚推进落实提供全面保障。16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市相关部门牵头。
      三是强化推进协调。在做好日常跟踪调度的基础上,按本市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会议、专项工作办公室专题会议和各专项工作会议分层次协调推进,定期总结部署本市污染防治工作,及时研究协调推进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本市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并作为本市生态环境督察范围重点。对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严重滞后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对任务完成好、质量高、成效明显的有关集体、个人和项目,按照本市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视频: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建设美丽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