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印发《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去除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核算技术指南(试行)》

13.09.2017  17:4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保护环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9月4日印发《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去除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核算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是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切入点。目前,我国分别建立了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在污染物核算方面,建立了覆盖各个行业的环境统计核算体系;在温室气体核算方面,发布了2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其中10个已转化为国家标准)。目前,环境统计核算及温室气体核算均未建立污染物治理与温室气体排放之间的相关关系。
      《指南》基于国内外污染物核算和温室气体核算理论的研究进展以及应用实践,探索提出了适用于工业企业采取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治理废气以及采用物理、化学、生化方法处理废水所产生的污染物去除量及温室气体减排量核算,这对于掌握污染物及其相关温室气体排放现状、变化趋势,分析关键控制点具有指导意义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依据《指南》开展试点核算工作,及时发现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方法,为制定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推进绿色低碳协同发展提供决策支持。(摘自9月11日环保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