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的通知

13.03.2018  17:01
上海市公安局,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财税〔2018〕10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2018年3月5日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
本市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现将 《财政部关财政局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