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技术培训 提高监管水平 为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试点政策推广打下良好基础

23.12.2017  01:43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上海市浦东新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政策复制推广工作,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沪举办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工作培训班,来自上海以外的10个自贸区所在省市化妆品有关监管和技术审评人员参加。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注册司副司长李金菊、上海市食药监局总工程师周群等领导出席。

  李金菊副司长指出,开展上海市浦东新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政策复制推广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国家食药监总局化妆品监管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切实做好相关准备,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技术审评能力对化妆品监管十分重要,是试点工作成败的关键,国家食药监总局高度重视,各省局要重视和加强人员配备和培训。周群总工程师结合上海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特别强调试点工作必须在国家食药监总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技术培训、体制机制和人才队伍建设,要通过强有力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落实境内责任人质量安全责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注册司进行了试点政策法规解读,国家食药监总局化妆品技术审评专家从配方工艺、检验检测、标签标识和风险评估等方面介绍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检查重点,上海市食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介绍了浦东新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推进情况,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和市食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结合具体案例分别介绍了备案审核和备案资料监督检查有关要求。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组织了学员考试,作为对学习效果的检验,也是对各省市能力评估的重要依据。最后,国家食药监总局高级研修学院组织对位于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市民中心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接收窗口现场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