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首例民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进入执行

01.11.2014  06:18

  东方网11月1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昨天,上海一中院裁定批准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超日公司重整程序,并发布公告。

  《超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于10月23日获得超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10月24日,超日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提请上海一中院批准重整计划。市一中院审查后认为,超日公司重整计划的表决程序合法,内容完整,不违反法律规定,重整计划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批准条件,故裁定批准。一中院民四庭庭长宋航说,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管理人将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成超日公司财产处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并向投资人划转、投资人向超日公司提供偿债资金并向债权人清偿。超日公司将在新的管理层带领下,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力争全年实现扭亏为盈,确保超日公司恢复上市。管理人还表示,预计将于年底前向一中院提交重整计划监督报告并申请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今年5月28日起,因连续三年亏损,超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11超日债”于5月30日起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