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28.08.2015  11:55

8月22日,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国际私法前沿问题专题研究委员会与我校国际法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举办的“《民法典》与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在长宁校区交谊楼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高校以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近20名专家、学者与会。我校国际法学院院长刘宁元教授和杜涛、袁发强、杨玲、许凯等教授以及部分博士生参加会议。研讨会由杜涛主持。

刘宁元首先代表我校对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并向出席会议的专家学者表示感谢。

会议就“在我国已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情况下,地域适用范围规范是否还有其必要?如果有必要,其与冲突规范的关系如何界定?”问题展开了积极探讨。与会人员围绕着“《民法典》起草背景”、“《民法典》的地域适用范围问题”、“《民法典》与国际私法的关系”、“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相关问题”等主题进行了充分研讨。最后,会议专门就“起草《民法典》地域适用条款的修订意见”进行了集中讨论,并将提交有关立法机构和学术团体参考。

本次研讨会具有涵盖学校多、专家层次高、涉及领域广、学术影响深的特点,对我校国际法学院学术氛围的提升具有深远影响。(国际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