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态殡葬补助标准提高 不保留骨灰葬式减免千元

03.06.2016  11:21

  

生态殡葬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日前修订印发《合肥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今后,我市对于新安葬逝者选择不保留骨灰葬式(江葬,公墓内花坛葬、森林葬等)的,给予费用减免1000元/盒方式进行补助。

  据了解,合肥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自2013年4月1日实施以来,一直被市政府列为民生工程,有力地推动了文明治丧、生态殡葬的发展。此次修订,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总体方案未作调整,只是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明确了节地生态葬式的补助范围与名称。

  我市鼓励与倡导不保留骨灰与节地葬式。此前,我市对于选择骨灰江葬的,给予费用减免1000元/盒方式进行补助。在经营性公墓内选择节地葬式(花坛葬、树葬、森林葬等)的,采取直接减免500元/盒方式进行补助。修订后的方案明确,对于新安葬逝者选择不保留骨灰葬式(江葬,公墓内花坛葬、森林葬等)的,给予费用减免1000元/盒方式进行补助;在公墓内选择节地葬式(格位葬、草坪葬、树葬等)的,给予费用减免500元/盒方式进行补助。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有相关费用的免除与补助,只是在选择相应的项目时依据收费标准进行费用减免,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或者抵扣其他项目费用。(张年长记者 华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