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赌债点火烧自家房 被判放火罪获刑一年

11.09.2015  10:12

  因欠下一屁股赌债生怕债主追讨,田某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于是一把火烧毁了自家房屋。日前,闸北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33岁的田某在本市一家百货公司当保安,月薪4000元。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田某竟和赌博沾上了边,手气不佳的他成了赌桌上的“老输”,不久便债台高筑。

  今年5月15日12时许,田某外出欲用银行信用卡透支未果,回到家中后万念俱灰,竟然产生了一了百了的念头。于是他到厨房拿起菜刀打算割腕自尽,不知是因菜刀不够锋利,还是因为下不了狠手,割腕自尽没有成功。当他瞥见桌上的打火机时,便又想到另一个更为可怕的“死法”。随后,他用打火机点燃窗帘,随着大火熊熊燃起,浓烟还是将“求死”的田某呛得逃出家门。经报警,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所幸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田某的家已基本付之一炬,邻居的财产也不同程度受损。

  当日,懊悔不已的田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认为,田某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田某能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应属自首,依法可予减轻处罚,且田某事后得到了受损邻居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