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渎检厅人员:查办对象地位越高办案越危险

10.09.2014  11:40

  导读:伴随着中央反腐态势的加强及对渎职侵权犯罪认知程度的提高,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渎职侵权检察厅(以下简称渎检厅)以高频次出现在公众视野,先后查办了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案,并多次派员介入江苏昆山爆炸案等特别重大事件事故的调查。

  在上周召开的媒体座谈会上,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查处渎职侵权犯罪大案要案数量逐年上升,尤其是2010年以来,每年办案数量均超万人。

   大案要案数上升

   懒官、庸官危害更大

  7月19日至今,渎检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负责人几乎就靠“打飞的”上班。最近一个月,湖南、江苏和西藏发生三起特大事故。7月19日凌晨,一辆福建莆田大客车在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发生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8月2日,江苏昆山工厂粉尘爆炸;8月9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境内,一辆大巴车与一辆越野车和皮卡车碰撞,大巴车坠入悬崖。

  特大事故的背后,是30条以上的生命被死神褫夺,造成的经济损失多则上亿元。追责与叩问,便是渎检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的职责。

  8月25日,刚回京三天的渎检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负责人,再次飞往昆山参加事故责任认定调查,他最近一月乘机记录,已经超过15次。一位同事至今还留在西藏,高原反应让其汇报工作时都在“呼哧呼哧地喘”。

  他们关注灾难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社会上比较关注贪官,但懒官、庸官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其实更大,损失动辄上亿,甚至几十亿元。

  据了解,目前刑法中涉及渎职侵权犯罪的共44个罪名。来自渎检厅的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4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2081件72101人。尤其是2010年以来,每年办案数量均超万人,且数量逐年攀升。

   办案人员曾被跟踪

   去哪儿都有人知道

  北青报记者观察,媒体以往的反渎职侵权报道,多为介入调查或立案的消息发布,公众对办案各种细节及案件背后的曲折所知甚少。办案人员的辛劳,大多内部默默“消化”。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尤其涉及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案件,通常案情复杂、政治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保障办案质量,取证、论证等阶段都要耗费心思。

  相关负责人介绍,渎检厅面对的犯罪嫌疑人,往往社会经验、生活阅历及法律政策水平都很高,这个群体反侦查能力很强,对办案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也就比较高。在立案前,均要将外围证据夯实,立足于即使当事人不供认,检察机关靠证据也能拿下案件的程度。

  现实中,证据的获取,往往因为时过境迁,让办案人员面临考验。侦查人员的一项职责就是要从诸多不同中寻找共同点,尽可能恢复本来面目,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遇上复杂案情,论证环节变得至关重要,办案人员会划分出几个小组,每个小组都制定详细计划以及针对意外情况的预案,然后,逐一论证,只要发现问题便列出来,及时补充证据,不留漏洞,让每一个事实经得起推敲。

  来自多名检察人员的共同体验是, 渎职侵权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是有职有权有身份的人,他们社会地位越高,办案越危险,受到的阻力就越大。

  渎检厅的办案人员中,有人曾被跟踪。“刚开始我还挺纳闷儿,怎么去哪儿都有人知道。”办案人员发现,跟踪者目的多为直接送钱或请客说情,被拒则要怀恨在心。在他们看来,此类行为无非是要拉办案人员“下水”。一名渎检厅工作人员常这样叮嘱同事:“我们面临两条线的危险,很多双无形的眼睛在盯着你。”“两条线”既有被查对象,也有人民群众,甚至还有犯罪嫌疑人的对头、竞争对手等。

   3·1”晋济高速特大事故曾有领导与干警来说情

  在渎检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负责人印象中,今年参与调查的“3·1”晋济高速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里,情况之复杂、遇到阻力之多,曾带来不小的考验。

  该事故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42辆车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调查牵涉山西、河南两地,各种关系错综复杂,既涉及事故发生、抢险救援,也涉及事发后的信息处置不当等问题。

  在查办案件中,检察机关发现,当地某检察院反渎局领导的妻弟杜某,在泽州县运管所客货运场管理办公室工作期间,曾多次对肇事企业进行检查,对该公司长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纠正和处置,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有严重渎职行为。

  办案人员回忆,当时有领导和干警来说情,希望不要对杜某立案侦查。渎检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负责人召集专案组会议,指出杜某具有严重渎职行为,如不对其立案侦查既有悖于法律,也会损害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形象,必须依法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

  对杜某立案侦查,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看到检察院领导的亲属都被立案侦查,有关方面的说情干扰随之减少。专案组在较短的时间内,立案侦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11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5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3人,高速交警2人。

  在调查河南省焦作市和孟州市危化品车辆运输管理部门的责任时,一些人认为,河南方面在事故中责任相对较轻,不建议检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但检察机关专案组经调查发现,河南省焦作市和孟州市危化品车辆运输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仅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而且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具有徇私枉法情节,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为此,检察机关依法对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刘某等10名责任人分别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等立案侦查。

  有办案人员分析称,在部分地方领导的意识里,渎职是工作失误,而非犯罪。

  渎检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负责人解释称,刑法关于渎职犯罪构成要件,如徇私情节、危害后果以及量刑标准规定不够明确。操作中,一些罪与非罪的情况难以界定。比如一起责任事故发生后,哪些部门、哪些人员要承担责任?司法实践中,往往主要依据渎职行为与危害后果间是否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进而确定责任大小。

   反渎靠读报也靠群众举报

  随着公众关注度提高,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在线索渠道方面或将更为多元。此前,业内人经常自嘲“反贪靠举报,反渎靠读报”,由此形容案件发现之难。

  在上周召开的媒体座谈会上,渎检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尽管目前仍以移送及相关案件牵出的渎职案件线索居多,但检察机关也在主动关注网络举报线索。通过12309举报平台,网友的举报将会被逐条分类,由举报中心进行分析,实名实证的线索通常更容易受到关注。根据举报涉及的级别与管辖,大的案件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留下,一些本身较小但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

  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专项工作案件线索12954件,其中,自行发现线索6598件,占受案总数的50.9%;受理群众举报线索2664件,占20.6%,后者已成为收集线索的重要渠道。

  该厅检察官,也是一群比普通人看报更认真的读者,他们会从媒体报道中发现线索。对某一事件,记者或当事人可能并未当成案件,但反渎职侵权部门会进行观察与分析,尤其是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花着老百姓的钱,吃着老百姓的饭,不为老百姓办事,还坑害老百姓的,我们就是要查办。”渎检厅有关负责人强调。反渎职侵权部门的职责就是要对“不依法行政”一查到底。

  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立案侦查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1087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67.1%。

  十八大提出的依法行政理念,甚至可以作为诠释渎检厅工作的最新“标签”。业内普遍认为,用法律约束政府行政,也彰显出中央对反腐败尤其是反渎职侵权工作重视程度的显著提高。

  渎检厅一名相关负责人如此强调:打击,本身也是预防。文/本报记者 孙静 制图/潘璠

   繁忙的渎检厅

  渎检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负责人8月“打飞的”超过15次

  近期查办的三起特大事故

  7月19日凌晨,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8月2日,江苏昆山工厂粉尘爆炸

  8月9日,拉萨市尼木县境内大巴车坠崖事故

  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2008年至2014年6月, 52081件,涉及72101人

  2010年以来,每年查办案件均超万人,数量逐年攀升

  经典案例

  “3·1”晋济高速特大 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40人死亡、12人受伤、42辆车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

  立案侦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11人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5人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3人

  高速交警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