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01.04.2016  18:47
   

环境被污染了,谁能站出来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国有资产流失了谁来监督监管机关履行职责?

  在今年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说,根据党中央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自去年7月起,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检察机关在13个省区市开展了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对325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224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6件。对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山东、江苏、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益诉讼12件。

  在贵州省锦屏县,7家石材公司长期违法排污,县环保局两次收到检察建议仍未履行监管职责。县检察院因此提起了公益诉讼,最终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县环保局行为违法。该县认真整改,责令相关污染企业停产整顿,并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集中整治。这也是试点以来首例宣判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试点开展以来最高检先后印发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关于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通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对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各试点检察院紧紧围绕‘保护公益’这个核心,在试点范围内从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方面入手,扎实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郑新俭表示。

  据了解,截至目前,试点地区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03件。其中,以诉讼类型划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5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9件;以案件范围划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50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53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8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4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线索占到全部线索的64%。

  “从诉前程序运行情况看,绝大多数接到检察建议的行政机关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或者履行了法定职责。特别是许多地方的环境保护部门采纳检察建议认真整改,强化了监管责任,堵塞了监管漏洞,规范了监管行为。”郑新俭说。

  郑新俭表示,2016年,最高检将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汇总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重点抓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重点督办,继续派工作组赴相关试点地区进行督导,与当地检察机关一起研究分析案情,认真分析研判提起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对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社会效果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制定预案。二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加强对下级院的指导和督促,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汇总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做好中期报告、提出立法建议等工作,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