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检三分院: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

19.11.2015  23:48
   

今年1月7日,三分院受理了上海海关缉私局移送的一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和两起审查起诉案件,标志着我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正式办理案件。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打捞局工程船队潜水队队长 金锋

 

      日前,作为我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以下简称“三分院”)受理了一起以市级行政机关为被上诉人的二审行政诉讼案件。据介绍,这是该院受理的第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申请人因不服法院对其要求上海市相关行政机关履行房地产登记法定职责一案的行政裁定,请求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职能管辖框架在探索中确立

      “我们的试点探索首先紧紧抓住‘管辖’这个前提性、基础性的关键,目前跨行政区划检察职能管辖从内外、上下两个方面均已有了比较明确的界定。”三分院检察长陆建强对记者说。

      2014年年底,三分院创立伊始,就把重中之重定位在明确职能管辖探索上,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和分析预判,提出了跨行政区划检察职能管辖范围,并于今年7月底由上海市检察院与市公安、法院、司法和海关等五部门会签下发了《关于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随后上海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又会签下发了《关于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管辖的规定》。两项规定明确,三分院“跨区划”管辖的特殊刑事案件:即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或全市重大有影响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航运、海事、港口、机场、城市轨道等“大交通”领域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走私犯罪案件,以及同级法院审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二审案件;对“跨区划”民事行政监督的特殊案件管辖包括:同级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同级法院审理的跨地区重大民商事诉讼案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海事诉讼案件。由此标志着三分院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对外的职能管辖框架形成。

      而在系统内部职能管辖方面,明确对航运、海事、港口、机场、城市轨道等“大交通”领域的职务犯罪侦查,经指定由三分院管辖。至此,三分院从外部、内部两方面,明确界定了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职能管辖,为建立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打下了基础。

      办理跨行政区划检察管辖特殊案件已占原定目标75%

      今年9月上旬,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当地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生产假药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左某等7人以贴换标牌方式将1160吨工业氯化钠冒充药用氯化钠,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犯罪嫌疑人具有特别严重犯罪情节,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遂按照规定,报送三分院审查起诉,三分院即安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检察官专业办案组审查,这成为该院受理的首起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

      成立以来,三分院按照办理跨行政区划特殊案件管辖规定,共受理跨行政区划重大职务犯罪、走私、食品药品安全等新增管辖职能特殊案件97件183人31个犯罪嫌疑单位。利用原铁路检察系统上下一体的优势,组织侦查力量对指定管辖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人事部原副主任郭宏涉嫌受贿案、成都铁路局原副局长陈凌涉嫌受贿案进行侦查和起诉(均为局级干部要案),已办理跨行政区划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办理了首起当事人不服海事法院民事调解申请监督案件等。

      成立以来,三分院与法院、海关、律师协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走访、交流、通报情况,摸索建立起相关工作衔接机制。到目前为止,当初中央确定的八类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特殊案件管辖,目前该院办理的案件中已涉及六类,占75%。办案的成功探索,初步体现出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司法意义和社会价值。

      队伍要求专业、机构设置独特

      陆建强告诉记者,要实现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审理的改革目标,离不开科学合理的机构设置和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的支撑与保障。为此,三分院整合设立了12个内设机构,与上海其他两个分院都有19个内设机构相比,数量减少了三分之一以上。新设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处,将原民事行政检察处分设为民事检察处和行政检察处,新设的民事检察处主要负责对跨行政区划重大民商事以及海事诉讼案件进行法律监督;新设立的行政检察处主要负责对同级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法律监督;设立新的反贪局,对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职能进行整合;新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处,主要履行监所、社区检察职能,负责对刑事执行进行法律监督;新设立综合业务处,履行法警、案管、研究、技术职能;新设立综合办公室,行使办公室、后勤保障职能。

      与此同时,三分院在上海市检察院的支持下,在该市遴选专业办案骨干,遴选来的14名在知识产权、航运、金融、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业检察人才,全部配备在业务一线;还引进上海市社科院2名助理研究员来院挂职,同时选送干警到市社科院、兄弟分院挂职锻炼和业务学习,确保干警专业才能的提高。

      陆建强认为,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改革意义重大、目标宏伟,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他们的探索仅仅是跨出了区县行政区划一小步,只能算是“小跨”,其核心是“”与“”的有机结合。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及现有的法律规定,要继续积极有为,努力做到:“小跨”要敢于实践,“中跨”要勇于探索,“大跨”要勤于思考,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司法体制特色的跨行政区划司法之路。

      ■链接

      2014年12月底,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在原上海市检察院铁路分院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作为全国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两家试点单位之一,三分院确立了“明确职能管辖、办一批有影响案件、建立一套工作办案机制、取得一批监督成果、培养一支专门检察队伍、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等6个检验试点工作成效的具体标志。

      ■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打捞局工程船队潜水队队长 金锋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前不久,我参加了三分院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了解到他们在不突破现有法律原则的同时开展改革探索,有责任、有担当,积极谨慎又勇于实践,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希望进一步加大探索的力度,办好一批有试点意义的案件,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对需要上升为制度的、需要完善配套措施的、需要及时调整工作模式等情况,全面梳理及时总结,争取形成更多可以复制推广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