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签署档案部门合作备忘录:长三角档案工作一体化全面提速

05.09.2019  17:00

9月4日,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档案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李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奇致辞。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档案局馆领导作交流发言。

会议聚焦推进“异地查档、便民服务”项目,深化合作、凝聚共识,明确全面推进长三角地区查档“一网通办”总目标,并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档案部门重点协同项目备忘录》。长三角地区档案工作一体化发展进入全面提速新阶段。

2018年3月长三角地区档案部门达成《长三角地区开展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工作合作协议》,合力构建档案公共服务新格局。

2018年6月合作项目纳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年9月起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项目正式启动实施,覆盖三省一市345家综合档案馆。

2019年3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要求,实施12项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查询“一网通办”在G60科创走廊九城试点,并逐步向26+X个城市推广。

截至目前上海市、区两级综合档案馆经办长三角“异地查档”共186件(次)。

与此同时,上海市档案部门持续打造民生档案“全市通办”金字招牌,推进“互联网+民生档案查档”建设,加快民生档案资源共建共享。

今年全市档案部门共接待民生档案查档7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31.2%,历年累计服务群众超过28万人次。民生档案查询事项在“一网通办”总门户上线,网办档案种类达15种,完成224件“0跑动”查档服务。

近期,新增的“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市三八红旗手登记档案”这两类查询事项即将在民生档案服务平台、社区受理信息系统和“一网通办”总门户同步上线。计划于2020年实现20种查档事项和标准化数据库建设目标。

上海市档案局局长、上海市档案馆馆长徐未晚表示,下一步,在国家档案局的指导下,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积极主动与江苏、浙江、安徽三省档案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落细落实《长三角地区档案部门重点协同项目备忘录》相关内容并向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延展;

2、进一步改革创新,在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绿色示范区积极探索扩展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的内涵和外延;

3、不断提升长三角地区“异地查档、便民服务”的便捷性、标准化和知晓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做出档案工作应有的贡献。

长三角地区档案部门重点协同项目备忘录

一、建立完善长三角地区(沪苏浙皖)档案部门(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档案部门)全面协同工作机制。

1.长三角地区档案部门领导每年在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人峰会后,在峰会举办城市所在省市召开座谈会,确定年度任务目标,共同协商推进工作。

2.长三角地区档案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处室建立工作班子,形成季度例会制度,负责日常协调沟通,确定工作方案,推进落实具体事项。

二、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异地查询、便民服务”项目

3.实现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跨省异地查询“在线办理”。基于长三角政务外网,加快长三角地区现有民生档案服务平台的融合贯通、无缝衔接,实现长三角地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异地查档、便民服务”全程在线办理,提供安全、高效、便捷、优质的远程档案公共服务。

4.构建民生档案查询数据及服务标准体系。有计划分步骤逐步建立婚姻登记、独生子女、知青、退役军人等民生档案查询数据结构标准体系和检索数据库,建立民生档案查档服务操作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民生档案跨区域便民利民的服务效能。

5.开展在线政务服务项目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和即时利用。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16号令《关于在线政务服务若干规定》,率先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G60科创走廊等地区实现在线政务项目,特别是涉民的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稳步有序向其他地区延伸;并探索逐步实现涉民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即时进馆补充丰富民生档案资源库,扩大民生档案查询出证内容范围,增强即时性,更好服务于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协同助推长三角区域档案工作全方位合作

6.协同推进档案保护技术创新应用。发挥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档案保护专业设备、专家人才资源的共享力度,通过联合举办区域重点档案保护中心技术培训班,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的重点课题研究、重要成果推广应用、高端人才培训和互帮协作,通过协同建立档案保护技术创新应用示范点等形式,创新档案保护技术合作共建机制。

7.协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三省一市地域相近、人文相亲的优势,共同挖掘体现“红色文化”“江南文化”档案资源,通过举办专题档案联展等,更好发挥档案资政育人作用。

撰稿:胡正秋

摄影:孙中钦、张亨伟

编辑:王冰倩、周晓瑛

制图: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