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班子召开“三严三实”第三次专题研讨会

28.10.2015  08:10

10月23日,上海大学校领导班子在校本部行政楼803会议室召开“三严三实”第三次专题研讨会,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坚持敢于担当的从政准则,做到‘肩膀过硬’”主题进行交流研讨。校党委书记罗宏杰主持本次专题研讨会。

专题研讨会上,罗宏杰书记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严以用权的十个要求》,加深了校领导班子对“正确对待权力、按照规范使用权力”的认识。

接着,校领导班子就 “高校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典型案例”进行集体观摩学习。罗宏杰书记逐个介绍发生在高校基建工程、医疗卫生、招生录取、科研经费、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组织人事等领域的十二个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剖析各案例的启示,并对今后学校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强监管提出要求。

金东寒、李友梅、夏小和、徐旭、丛玉豪等同志围绕本次研讨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和思想作了重点发言。

金东寒同志在发言中谈了三点体会。第一,“有责任心”是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的核心。首先,要把好进口关,将“责任心”作为提拔干部的重要考核指标。其次,要加强具有针对性的培训,让有责任心的干部全面成长。再次,领导干部要有责任心、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勤政廉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上行下效才能带好队伍。第二,如何科学设计、规范执行、及时公开各项制度是保障公正用权的关键。首先,制度设计要有清晰体现核心价值观,不能空谈理念,明确鼓励什么、不鼓励什么,奖惩分明,让制度充分发挥行为引导作用。其次,制度执行要规范,通过不断完善“管理作业指导书”,明确每个环节怎么做、谁负责、谁监督,做到管理制度的程序公正。再次,公开各项制度,特别是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关键信息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可以很大程度避免以权谋私的问题。第三,要依法用权。首先,学校制定的各项制度,必须符合上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与立法精神,需经过法务部门审核会签方可发布。其次,学校应当强化执法,严肃追责,切实转变依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

李友梅同志在发言中谈了两点体会。一方面,在新形势下思考谋划如何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分层分类地做好干部工作, 让干部知道孰可为、孰不可为,团结更多的同志忠实于党的教育事业。另一方面,中层干部教育学习要制度化,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加强针对性的学习,提高应对新挑战的工作能力。

夏小和同志着重围绕“廉洁用权”谈了自己的体会,他指出高校本是传播知识的象牙塔,应当远离腐败,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仍存在极少数敏感岗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触犯制度法规的问题,这反映出监管方面仍然不够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当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夏小和同志在发言中指出,近期将重点推进两项工作:其一,下半年在学院设立基层纪检员岗位,重点推进落实选拔、培训等相关工作;其二,明年上半年,对学校现有制度体系做进一步梳理和完善。

徐旭同志在发言中表示,高校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只要有人、财、物的利益调整,就有滋生腐败的可能性,学校应当主动查找漏洞。习总书记提出“严以用权”的十个要求,涉及到用权的全过程,包括用权的价值目标、立场态度、手段方法、岗位职责以及效果监管,对本人有很强的教育意义、警醒意义和指导意义,为改进作风、依法治校、履职尽责指明方向。徐旭同志在发言中谈了两点体会。第一,如何从宏观上,做到“严以用权”的十个要求。在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背景下,构建新的制度体系(基于大学章程),一方面是要明确校领导班子的职责、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包括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班子成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另一方面,做好与分管部门的职责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保障权力有效衔接的配套机制。第二,分管的学生培养、安全稳定等工作,因涉及师生利益,同样有权利的行使过程,必须做到“严以用权”的十个要求。以学生评奖评优工作为例,目前通过评选的规则公示、过程公示、结果公示等方式,保障评选公平公正公开,今后将通过调动基层学院工作积极性,形成以学校、学院、学生以及纪委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格局,保障阳光用权、把评奖评优的价值导向工作做好。

丛玉豪同志在发言中谈了两点体会。第一,根据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要进一步分析学校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管理可能存在的漏洞,提出制度告知、警示教育、防控提醒等廉政风险防控举措。第二,结合所分管的艺术类招生工作,提出近期将推进的几项重点工作:排查各学院招生工作的廉政风险,发现问题逐个整改;严格规范考试命题、考官选拔、考试时间地点等招生重点环节;对参与招生工作的领导干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学院教师进行系统培训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