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十一次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9.04.2017  06:30

18日上午,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市委党校大礼堂举行。会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第十八届(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进行了表彰,我校再次获评“上海市文明单位”,这也是我校第11次获此殊荣。

一直以来,上海大学秉承“一把手工程、天天工程、人人工程”的文明创建理念,学校各级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立德树人为主旨,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凝心聚力,助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至今,学校已连续两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两年来,上海大学的高速发展和在各领域里取得的丰硕成果引人瞩目。学校的进步与发展不仅体现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教学改革、社会服务等成绩单和数据表上,也体现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反映学校传统历史和大学精神的弘扬、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学术氛围的浓郁、校园文化的繁荣以及师生员工文明素质的提高等正能量和软实力上。正是依靠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学校始终在各项事业上保持先进。

面向未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上大人将以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敢于发现短板,攻坚克难,勤勉工作,努力开创上海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事业的新局面!

此外,会上同时表彰了2016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我校土木工程系“‘智力助残’团队:智力助残,爱心十三年”荣获提名奖(上海市共表彰10项好人好事及20项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