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1月16日06版报道 市安全监管局昨天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查处3起危险化学品车辆“闯禁”

19.01.2015  18:12

 

记者 刘昕璐

本报讯   危险化学品车辆“闯隧道”屡禁不绝,给外环隧道的运输安全埋下隐患。昨天,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开展外环隧道危险化学品车辆禁行专项督查和联合执法,深入整治外环隧道危险化学品车辆“闯禁”违法行为。

外环隧道是外环线的重要节点,外环线允许运输危险品,但需要往返于浦江两岸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则必须绕行徐浦大桥,或者在夜间时段经杨浦大桥越江,不得进 入外环隧道。出于赶时间、省费用的心理,有些危险品车辆不顾禁行标志,强行进入隧道。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危及隧道安全,对隧道运营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外环隧道危险化学品车辆“闯禁”现象受到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此前已采取了严密监控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情况、加强日常执法管理和专项整治,乃至处罚 驾驶员,直接追溯企业责任(罚款)以及公布“黑名单”等强有力的执法手段,遏制危险化学品车辆“闯禁”进入隧道。此次专项督查的目的就是针对这一安全管控 的薄弱环节,排除危险化学品车辆“闯禁”隐患,进一步震慑违法行为,巩固扩大前期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可控、持续好转。

据市安全监管局介绍,此次行动按照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浦东新区、宝山区公安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分别在外环隧道浦东、浦西出口两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 车辆“闯禁”行为实施联合突击检查。昨天,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派员组成两路督查组分别开展督查。从下午1点至4点期间,共查处危险化学品运 输车辆“闯禁”通行违法行为3起。这种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突击检查,也将成为今后工作的新常态。公安交警、交通执法、安全监管三家还将尽快形成联合监管机 制,深化现有管理措施,管好外环隧道入口。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朱效洁在督查后表示,只要法律法规有要求的,必须执法到位,处罚到位。针对此次行动中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闯禁”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第3项,对“闯禁”行为的车辆企业进行行 政处罚;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将共同约谈本市“闯禁”车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于外省市车辆企业,将及时抄告其管辖地有关部门,加强源头管理。针对发现承 运单位、承运车辆、承运人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资格的违法行为,安全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追究发货企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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