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枫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公告

31.08.2018  0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局于2018年8月27日作出准予上海枫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枫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31000399。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姓名:丁勤勤。   五、各合伙人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丁勤勤(310000761770)、张晖(310000771784)。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上海圜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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